防「洗產地」農產品衝擊國內產銷 高麗菜、大蒜等將須附原產地證明

今年初至10月15日,高麗菜進口量已逾5.6萬公噸,被農民疑為拉低國內價格的元兇,近來更傳出有中國高麗菜疑似以第三地名義輸入,以「洗產地」方式進入國內市場,衝擊國產高麗菜的產銷平衡。農委會15日表示,經與相關政府單位研商,決議增列高麗菜、大蒜、紅豆、香菇等11項輸入農產品須檢附原產地證明,保障農民權益與國人食品安全。

農委會國際處副處長林志鴻表示,業者及農民向農委會反映,近期有部分中國產高麗菜疑似經第三地轉運來臺,以第三地為原產地申報輸入,甚至連被其他國家退運的產品也轉運來臺,因此要求政府應加強農產品原產地查證,故農委會14日邀集衛福部食藥署、財政部關務署及經濟部國貿局等單位,研商增列農產品檢附原產地證明輸入規定的可行性。

林志鴻指出,農漁產品本不得偽冒第三地名義輸入,否則可依《關稅法》開罰,國內原已就分蔥(紅蔥頭)、蔥仔酥、鰻魚、吳郭魚及牡蠣等5項農產品,包含生鮮、冷凍、調製等農漁產品貨號共14個,要求產製進口國須開列產地證明,因諸如高麗菜等農產品,國內本有生產,若有偽冒第三地名義大量進口,可能影響國內市場價格,因此有必要加強規範,保障農民權益。

會議不只檢討遭投訴的高麗菜,還有國內有大面積種植,且過去曾傳出疑似以洗產地方式違規輸臺的農漁產品,包括:大蒜、香菇、紅豆、花生、花椰菜、九孔、蛤蜊、蛤、紅茶、綠茶等共11項農產品、31個產品貨號,將於海關進口稅則輸入規定中,增列開具原產地證明的要求;但因增訂須經國貿局公告之外,還涉及相關單位人力調整及輸入國行政流程,故會盡速實施,但尚無明確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