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民子女助學金3月起受理申請

110學年度第2學期農漁民子女助學金3月1日起受理申請。(圖片提供/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110學年度第2學期農漁民子女助學金3月1日起受理申請,家庭年收入在114萬元以下,有子女就讀高中職、大專校院的農漁民,可於3月31日前到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漁)會申請,助學金最高每學期1.3萬元。

農委會協助農漁民子女繼續升學,只要是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的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的漁民,家庭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元,且子女就讀國內大專校院(或高中職),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未領取政府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者,均可提出申請。

農委會依據農漁民子女就讀公立或私立大專校院或高中職,給予每學期4千元至1.3萬元不等的就學補助。申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可詳閱「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農委會已連同申請表單登載於農委會官網:https://www.coa.gov.tw,點選:「線上申辦」→「農民福利與救補助」下載。

若對申辦事宜有相關疑問,可就近洽詢當地基層農(漁)會;或從農委會官網點選「便民服務」→「常見問答集(FAQ)」→「歡迎申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查詢;也可撥打農委會農業諮詢專線:(02)449-9595詢問。

農委會輔導處提醒,行政院各部會或地方主管機關均針對特定族群提供多種助學措施,基於不重複分配有限社會福利資源的原則,申請助學金農漁民若符合其他部會免學費或助學措施,只能擇一請領。例如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一定條件免學費措施,若選擇了教育部的免繳學費措施,則不得領取農漁民子女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