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首次對醫院供膳抽查,半數醫院環境衛生需改善

文、攝影/ 趙敏

醫院供應的膳食與餐廚環境是否衛生關乎病人的健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首次對20家醫院進行供膳場所的食材和環境衛生抽驗,今(28日)公布結果,生鮮食材60件中有3件不合格;熟食抽樣20件有1件不合格,複查後已符合規定;另外,環境衛生則有10家醫院不合格,複查後都已改善。消保處表示,不合格的醫院未來將列入重點稽查對象,增加稽核頻率。

消保處首次對醫院的膳食食材和環境稽核,今年7月下旬到8月中旬會同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和花蓮縣等6縣市的衛生局人員與消費者保護官,隨機就20家醫院的供膳場所,抽樣肉類、雞蛋和蔬菜等生鮮食材共60件檢驗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並請衛生局抽樣20件熟食,進行大腸桿菌和大腸桿菌群檢驗。

3件生鮮食材未符合規定,半數醫院衛生環境需改善

消保處消保官莊惠媛說,根據抽驗結果,60件生鮮食材中,有3件未符合規定,包括2件蔬菜(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的青江菜、衛福部花蓮醫院的莧菜)農藥超標,1件雞蛋(麻豆新樓醫院)驗出不得檢出的動物用藥歐美德普;熟食20件樣品中,1件(財團法人天主教聖保祿修女會醫院)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檢驗值超過標準,經複查已符合規定。

環境衛生也列入這次抽查項目。根據20家醫院查核結果,有10家需要改善,包括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的天花板沒有密合、出現黑色斑點;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有1位工作人員未按規定著工作服;馬偕紀念醫院淡水院區地面積水等;國軍花蓮總醫院的截油槽清潔度不佳,經複查後都已改善。

另外,童綜合醫院的乾庫料室有今年2月1日已過期的花生粒,澄清綜合醫院的管灌配方營養品超過有效期限,兩者都已被裁罰6萬元。

目前3件不合規定的生鮮食材都已請農政單位追蹤,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專門委員杜先覺說,已找到不合格的雞蛋供應商並開罰,青菜的源頭則還在鍥而不捨地追蹤,找到源頭將進行裁處,如果生產者對用藥有任何疑問,可以請教農委會防檢局、畜牧處和各地的改良試驗場。

雖然這次不合格的青菜農藥超標幾乎是微量,毒性偏低,但是醫院病人身體較虛弱,須嚴格把關食材衛生。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吳明美表示,平常食藥署都有抽驗醫院、賣場、學校等場所的食材,希望農民在生產產品過程中,能遵守農藥停用期與正確的動物用藥方式;至於食品業者的查核,目前有登錄的有40萬家次,衛福部一年至少查10萬家次,「這次不合格的,以後都會是重點稽查對象,例如調高稽查頻率,可能3到6個月會去查一次。」

醫院日後如何把關食材?

未來醫院膳食食材如何落實管理?曾在醫院服務過的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金惠民舉聯合醫院的做法為例,前端會要求廠商定期提供快篩資料,後端再由醫院每年自行送到第三方公證單位檢驗2次,輪流抽驗不同品項的蔬果。

但是金惠民提到,醫院自行送驗的成本較高,如果醫院的伙食費能提升,才有機會增加後端抽驗的項目和頻率,建議醫院營養部採購時應以當令的新鮮蔬菜為優先,有足夠的預算時,可再增加抽驗的頻率與品項,並配合農委會提高4章1Q食材的使用比例,以保障食材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