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12)日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步擬定農民月繳14.4元,可獲得傷害給付、失能(身心障礙)給付、喪葬津貼及醫療給付等4項保障,農民投保後若發生被農機壓傷無法工作等情況,喪失收入,受傷期間每月最高可領7,140元。相關條例近期將送立法院審議,若能在立法院本會期(2月至5月底)審理完畢,最快可在11月正式上路。
政院通過農保條例部分條文修正
現行農民健康保險(下稱農保)僅保障生育給付、失能給付及喪葬津貼等3項給付項目,若農民在工作時發生意外時,嚴重程度需達到傷殘或死亡才能有相關給付,如被農機壓傷、農藥中毒等狀況,並無職業災害保險的給付項目。
本次主要修正農保條例,取得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及子法依據,並規定保險人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投保單位為基層農會,被保險人需負擔60%保費,政府補助40%。
針對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業務的監督、爭議事項審議、管理及保險給付的準用規定,授權訂定相關子法,並增訂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等,領取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給付者的罰則,及增訂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的一切帳冊、單據及業務收支,均免課稅捐。
初步規劃以傷害為主
農民職災保險在試辦期間採取自願性加保方式辦理,並採取「先傷後病」,優先試辦因果關係較為明確的「職業傷害」類,保險給付均採現金給付。
舉例來說,投保農民若農藥中毒、被農機壓傷,無法工作,可在受傷期間領取給付,最高以兩年為限,第1年每月可領取7,140元,第2年每月可領取5,100元。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職災保險初步規劃會以「傷害」為主,如噴灑農藥中毒、熱衰竭等有明顯科學根據項目。
陳吉仲強調,開辦農民職災保險對國家來說,效益遠高於成本,若月投保金額為10,200元,預估政府每年支出1.1億元即可讓農民享有傷害給付、失能給付、喪葬津貼及醫療給付等4項,可照顧國內115萬有農保資格的農民。
日前農傳媒報導《農民職災保險10月可望上路,月繳不到40元即有保障》一文提到,農委會將擬定兩種投保金額基準,一種是參考現行農保投保額1萬200元,另一是參考勞保中的農事類職災保險,最低基準為2萬7600元,農民可自己選擇。
試辦農民職災保險第1年的保額方案是以1萬200元為主,可望第2年新增保額2萬7600元方案。
陳吉仲說明,農民職災保險的投保金額等相關規定,未來將在子法訂定,初步擬定農民耕種面積須達0.2公頃以上,可自由選擇投保金額,若在0.2公頃以下,只能選擇保額1萬200元方案,希望能給專業農民更多保障。
農委會最後強調,為加速推動試辦農民職災保險,農保條例修法作業將與相關授權子法訂定同步進行,目前保險費率的釐定已經委託精算師精算評估,對投保單位農會的教育訓練及辦理宣導事宜等準備工作,也將陸續展開推動,以確保職災保險如期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