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軟絲不手軟!新設野柳水產保育區採海菜要申請

新北市政府近期在萬里水產保育區中再劃設野柳保育區。規定除了通過申請的萬里區漁會會員可採海菜外,禁止任何採捕水產的活動。(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漁港及漁業管理處、新北市海洋防衛隊攝影)

近年新北市政府積極護育軟絲資源,近期再出一策,特別在萬里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的範圍內,再劃設出野柳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規定只有通過申請的萬里區漁會會員才能在特定時間進入區域採海菜,禁止任何人在此捕水產動植物。開放申請首日,萬里區漁會就收到14名會員申請,就怕來不及在1月底前完成申請。

新北市政府在2012年公告萬里水產保育區,針對龍蝦、海膽、九孔及珊瑚礁魚類等物種限制採捕體長,而經濟性藻類如石花菜與麒麟菜,也分別規定每年10月至隔年4月15日禁採石花菜,9月1日至隔年3月15日禁採麒麟菜,希望永續經營海洋資源。

近期新北市政府再進一步限制萬里水產保育區內的採捕規定,指定東港漁港紅燈塔到海王星碼頭突堤範圍內為「野柳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簡稱野柳保育區),除了學術單位或經申請採海菜的漁民之外,禁止進行任何採捕水產動植物的行為。

根據今年新規定,萬里區漁民可在每年1月底前向漁會申請採捕石花菜與麒麟菜,漁會須於2月底前函報新北市政府。通過申請的漁民3月16日起到8月31日就能在此區採麒麟菜;4月16日到9月30日可採石花菜,違規者將依漁業法處3萬元至15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解釋特別劃設野柳保育區的理由,在萬里水產保育區的規定中,只限制各水產動物的採捕體長,但此海域是放流軟絲的復育海域,為了避免民眾採捕其他水產時也一併釣走軟絲,才特別劃設野柳保育區禁止民眾採捕水產動物,以護育軟絲資源。不過,考量部分漁民仍有採捕海菜的經濟需求,因此開放萬里區漁會會員申請採捕,通過審核的採捕名單會由市府知會當地海岸巡防機關協助管理,如果沒有申請就去採,或是在非開放時間採捕海菜,就會依法開罰。

據了解,108年就有漁民因為時間未到就開採石花菜,被罰3萬元,也因此萬里區漁會開放申請首日,就有14名漁會會員來申請採捕,萬里區漁會推測約有30多名會員有採捕的需求,但詳細數字1月底截止申請後才會清楚。

新北市政府108年12月30日公告的野柳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翻攝自自新北市政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