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布全臺液蛋產品稽查結果,沙門氏桿菌檢出率近一成

文/ 林宜潔 首圖攝影/ 謝佩穎

「元山蛋品有限公司」被檢舉疑似用破損雞蛋、發霉蛋製造液蛋,其實食藥署早在今年6、7月就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查全臺37家液蛋製造業者,抽驗81件產品,有8件檢出沙門氏桿菌,其中一間就是「元山」。食藥署表示,液蛋原料不能使用破殼蛋,即便是裂殼蛋也要經評估才能使用。農委會則表示,為落實源頭管理,將著手修改《畜牧法》,要求蛋農不能在禽場打蛋交蛋液。

全臺37家液蛋廠,22家不符合良好衛生規範,8件檢出沙門氏桿菌

食藥署今公布6、7月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查37家全臺液蛋業者的紀錄。有22家業者分別因登錄資料不夠完整、環境不乾淨、未落實病媒防治、廢棄物清理無紀錄、材料沒有離地放置等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缺失,經限期改正後均已複查合格。另查獲1家業者貯放逾期蛋液共75公斤,由地方政府衛生局現場全數封存,並依法裁處6萬元罰鍰。

稽查專案中抽驗81件液蛋檢驗沙門氏桿菌與金黃色葡萄球菌,有8件檢出沙門氏桿菌,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處辦,共計裁處84萬元罰鍰,其中也包括被民眾檢舉疑似使用發霉、破損雞蛋製造蛋液的位於桃園的「元山蛋品有限公司」。

「他(元山)本來就在我們稽查名單內,蛋液在6月時就有檢出沙門氏桿菌,裁罰了6萬塊。」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陳姿伶表示,元山廠區環境衛生不佳,除了產品被開罰,環境也被要求限期改善,經複查都有合格。

如果是這樣,怎麼還會被爆出疑有非法情事?陳姿伶指出,元山蛋品特意安排在假日作業規避稽查,平日生產時會使用蛋殼完整的蛋品。「一般我們對稽查業者都會在平日,經過這次事件,以後食藥署會安排同仁在假日做突擊檢查。」未來也會根據現行法規,製作專門給業者的「液蛋作業指引」,說明生產液蛋應該遵守哪些步驟與細節。

將修畜牧法,阻斷源頭出現可疑液蛋

出包的蛋究竟可能來自哪個環節?《農傳媒》記者向蛋雞場主管機關農委會求證,農委會畜牧處家禽生產科科長李宜謙表示,液蛋生產使用的雞蛋,不太可能直接來自蛋農,而是來自蛋商。「臺灣蛋農生產的雞蛋,99%都賣給蛋商,蛋的整體銷售是走包銷制。」李宜謙說明,蛋商多數每兩天到蛋雞場收一次貨,後續蛋的去處要賣給通路、液蛋業者或其它買家主要都是蛋商決定。

考量部分廠商可能向蛋農收購破損的蛋集合而成的蛋液,李宜謙指出,畜牧場的環境衛生並不適合從事加工,農委會已經在研擬修訂畜牧法,未來嚴禁蛋農在蛋雞場裡打蛋。破損的蛋應拿去堆肥,不能用於加工。另外,也將協助改善飼料配方,加強蛋殼強度,以耐運送。李宜謙補充,農委會預計明年向行政院爭取經費,投入改善蛋雞場硬體設備。

「蛋在運送過程也會有損耗,難免出現裂殼蛋,只要新鮮蛋殼膜是完整的,還是可以加工使用。」李宜謙補充,裂殼的蛋如果在新鮮狀態且蛋殼膜保存良好,送到液蛋場加工成液蛋應不會有問題,怕就怕在裂殼蛋保存不良。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傅映先則表示,破殼蛋有微生物孳生之虞,絕對不能用來食用,裂殼蛋則看狀況,一樣要符合食安法的衛生標準。

這樣一來,業者判斷裂殼蛋是否能使用的標準為何?食藥署回應,業者可先以感官初步判斷,必要時也可送檢,檢測微生物是否超標,確保原料安全無虞。

食藥署也建議,民眾如果買到有疑慮的液蛋 ,可以撥打食安專線1919,或向所轄的衛生局反應檢舉,並最好保存完整包裝、購買單據,以利於衛生局作後續稽查。

 

附件:衛福部食藥署107年「液蛋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結果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