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助理】獸醫師也要助理!立委要求防檢局3個月內提出方案

立法委員蘇巧慧等人27日召開「獸醫師的幫手─如何建立獸醫助理制度」公聽會,會中執業獸醫師提及目前在《獸醫師法》規定僅有獸醫師、獸醫佐可以合法執業,要求防檢局應開放獸醫助理,立委蘇巧慧要求防檢局2個月內與各界達成共識、3個月內提出方案。

目前美國、英國、澳洲及日本獸醫界有專門協助獸醫的「技術助理」、「獸醫護士」或「動物看護師」相關獸醫助理教育相關認證,但目前我國《獸醫師法》規定僅有獸醫師、獸醫佐或在獸醫師指導下獸醫、畜牧獸醫科系學生或畢業生可協助執行相關業務。

立法委員蘇巧慧等人27日召開「獸醫師的幫手─如何建立獸醫助理制度」公聽會。

獸醫師舉雙手贊成獸醫助理

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馬祥勝建議,為了讓獸醫師專注在病情的研判與診斷,應設立獸醫助理制度,「舉雙手贊成」,而相關的認證制度,則待政府跨部會的研商與討論,也期待可以朝專業的獸醫助理制度呈現。

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張振東說,按《獸醫師法》規定目前僅有獸醫師與獸醫佐可以執業,「那獸醫助理現在算密醫嗎?」至於是否要重啟獸醫佐制度,他則說,獸醫佐可以執行的的業務與獸醫師的執業幾乎一模一樣,不建議重啟獸醫佐制度。張振東建議,應先修《獸醫師法》30條讓獸醫助理解套。高雄市獸醫公會師理事李英瑞也認同,修正第30條,讓取得主管機關認證資格者,在獸醫師的監督下執行相關業務。

台大動物醫院院長季昭華指出,目前台大動物醫院包括獸醫師、獸醫助理150多人,如果按《獸醫師法》30條規定完全不能有助理,就「全部完蛋了」。他認為,台灣應與時俱進,如果沒有獸醫助理的協助,光靠獸醫師固定動物,那抽血治療就都不用做了。而獸醫助理則要有一定的資格及認定制度。

獸醫助理制度採用哪一套?防檢局希望公會先有共識

農委會防檢局獸醫行政科長蔡政達說,去年曾委託獸醫師公會全聯會,針對其他國家的制度進行研究,發現國外普遍有獸醫助理的設置,但制度並不一致,可區分為需要學校正規教育,並經考試取得證照才能執業的獸醫助理,以及經訓練後,即可任職的獸醫助理,至於助理可以從事哪些醫療行為,則有待進一步評估與討論。

防檢局動物防疫組長徐榮彬表示,如果採自行訓練方式成為助理,速度會較快;但如果要經正規教育並取得證照才能成為助理,會需要較長時間,希望由獸醫師公會全聯會召集地方公會討論後,取得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