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紐協定114年全面生效 立院要求農業部跨部會協商「鮮乳」定義 區隔進口乳品

立法院要求農業部、衛福部就鮮乳國家標準的定義進一步協商,以有效區隔進口乳品的標示,確保國內酪農產業發展。圖非當事鮮乳。(攝影/游昇俯)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9)日審查113年度政府總預算農業部農業作業基金等相關預算,因應臺紐經濟合作協定114年將全面生效,但國內目前僅以製程方式定義「鮮乳」,進口乳品即使經加工、運輸進入臺灣市場可能高達30天以上,也可稱作「鮮乳」,可能衝擊國內酪農產業,立委決議要求農業部、衛福部就鮮乳國家標準的定義進一步協商,以有效區隔進口乳品的標示,確保國內酪農產業發展。

立法院今日審查農業作業基金預算時,立委陳明文質詢指出,進口牛乳大多經過超高溫殺菌,營養成分流失,已跟國產鮮乳營養含量不同,且自生產、運輸進入臺灣市場,大概都在30天以上,相較國產鮮乳自牧場生產到送至消費者手上可能僅要3天,進口乳品是否還能算作「鮮乳」?

農業部畜牧司代理司長江文全答詢表示,依據衛福部定義,鮮乳是指「以生乳為原料,經加溫殺菌包裝後冷藏供飲用之乳汁」,未特別針對保存期限進一步規定。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指出,農業部將修正乳品標章,且已取得國內酪農及食品業者同意,未來「只有用國產生乳製成的乳品才能標示臺灣鮮乳」;而且,農業部也已開發出辨別國產與進口牛乳差異性相關技術。

臺灣農酪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研究員陳文嫺表示,11月上旬乳品標示專家業者座談,農業部允諾改版既有鮮乳標章,讓消費者可區別國產、進口乳品;此外,包括將保久乳納產銷履歷制度、成為「章Q食材」,鼓勵學校午餐採用,農酪協會均抱持期待。

當日座談結論,食藥署將再研議手搖飲、咖啡店使用乳源是否明確標示原料產地;但有關CNS國家標準的「鮮乳」定義,考量國際貿易對接等因素,仍須進一步與國家標檢局討論。陳文嫺說,酪農產業期待國人消費者可從食品包裝標示明確知道吃下去的東西是什麼,協會已感受到農業部積極溝通的誠意,但後續政策落實仍需持續觀察與討論。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北區分所長蕭振文表示,農業部推動臺灣乳牛群性能改良計畫,收集國內各牧場牛乳進行乳質分析,包括乳脂肪、乳蛋白、脂肪酸等十幾項主成分,已累積逾3、40年資料,農業部將此資料經由機器深度學習歸納,並自市場採樣紐澳美加等國一年中各個月分進口乳品比較,發現國產乳品與進口乳品的脂肪酸組成有明顯差異,以此作為辨別基礎,準確率可達95%。他說,國產與進口乳品存在差異,目前推測與乳牛食物來源不同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