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統計至今年4月,國內友善耕作有3237公頃,在成為有機農業之前轉型期的友善耕作,也是有機農業促進法納管對象,該法規定若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轉型期農產品含有禁用物質,但農民能證明已採取必要防護措施,主管機關認定為鄰田汙染,就不會處罰農友;該法也指出,若是標示等小違規,限期改善即可。
黃俊欽說,母法中也明訂「租期保障」與「租金優惠」。依子法「承租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作有機農業使用優惠辦法」規定,出租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時,管理機關應給予承租人至少10年以上、20年以下租期保障;租金也有優惠,只須租賃契約的6折,租約期滿申請換約續租也能享有同樣優惠。黃俊欽指出,除了將與台糖合作釋出更多有機農地外,未來將推出更多有機農業專區,提供有機農友耕種。
依子法「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辦法」指出,取得有機轉型期驗證土地依不同用途,每公頃每年可領取6萬元至24萬元不等的獎勵及補貼,同一土地獎勵及補貼期間最長3年;取得有機驗證的土地可以申請「維護生態保育獎勵」,依不同農產每年可領取3萬至24萬元不等獎勵;友善環境耕作土地也能申請維護生態保育獎勵,每年每公頃可領取3萬元,同一土地獎勵期間最長3年。黃俊欽說,期待藉此辦法鼓勵友善耕作農民轉型成有機種植。
有機農業促進法明訂農委會應定期提出有機農業促進方案,黃俊欽說,目前有機農業促進方案已委託專家學者研擬中,預訂年底提出,屆時將有更詳細的推廣辦法與預算編列。
近日北區分署也推出「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栽培入門手冊」,希望提供想入門有機的農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