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預告距岸一浬內刺網作業規範 農漁局:歡迎漁民反映意見

繼基隆市、屏東小琉球漁會與新北市針對刺網進行規範,澎湖縣政府近日也預告「澎湖縣(含離島)一浬海域禁漁區有關限制事宜」草案,規範10噸以下漁船筏單層刺網使用時間及刺網實名制,實施後違反規定者將處3萬以上、15萬以下的罰鍰。澎湖縣農漁局表示,草案預告即日起至6月20日,漁民若有其他意見,可在預告時間內向局處反應。

農漁局預告內容為:10噸以下從事單層刺網且使用3公分以上網目作業的漁船筏,僅能在3至6月、9月至12月進入離岸1浬內作業,其他時間所有船筏均不得進入1浬內從事刺網作業;另外,主營或兼營刺網漁業漁船刺網漁具,在浮球上要標示漁船名稱、CT編號,網具兩側的浮子也要標示漁船CT編號,且每間距15公尺應至少設標識浮子1個以上,浮子也要固定在網具上可明顯辨識,不符合規定者不得攜帶出港作業。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副局長林文藻說明,海洋資源枯竭已是可見的事實,而此次針對刺網規範是以馬公市推動多年的「本縣內灣海域禁漁區有關限制事宜」為基礎,希望擴大適用到全縣(含離島)地區,由點而面保護澎湖沿近海的漁業資源。實名制則能釐清海中遺落漁具清理作業的責任,並且利於追蹤海底覆網來源及早處理,避免影響礁岩生態。

另外,因應漁業署近年推動輔導刺網漁船的政策,農漁局漁政管理科科長王永利表示,去年已輔導124艘主營或兼營的刺網漁船轉型一支釣等漁法,今年則會再輔導56艘漁船轉型,但因刺網漁法包含底刺網、流刺網和浮刺網等種類,不同的使用方式針對的魚種也不同,王永利表示,下一步的輔導作業會希望掌握刺網漁船在不同時間的使用狀況,以利維護海洋資源永續也兼顧漁民生計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