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國土功能分區畫設 農委會估4萬公頃宜農宜牧山坡地可改畫「農業發展區」

農委會持續與內政部營建署檢討修正,各縣市畫入「國土保育區」的宜農宜牧山坡地,約有4萬公頃可改畫「農業發展區」。(圖片提供/茶業改良場)

《國土計畫法》國土功能分區圖將於114年實施,現正由各縣市如火如荼製作「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圖」,但因有6、7萬公頃宜農宜牧山坡地被畫在「國土保育區」,農民擔心未來恐將無法繼續從農。農委會今(13)日表示,適合農作山坡地,且無大規模崩塌、土石流風險及國土保育需求地區,估有4萬公頃可望改畫「農業發展區」,畫入國保區山坡地也會保障農民既存合法耕作的權益。

「全國國土計畫」107年公告實施,各縣市國土計畫也在110年公告實施,現在正值國土計畫最關鍵的第三階段──敲定國土功能分區圖,分區圖須於114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未來國土功能分區將把土地劃分為「國土保育區」、「農業發展區」、「城鄉發展區」及「海洋資源區」等四類。

經各縣市盤點,全國宜維護農地面積約有81萬公頃,但其中估有6、7萬公頃宜農宜牧山坡地被畫在「國土保育區」,這些地區是國內重要的山坡地農業區,生產茶葉、咖啡及果樹等高經濟作物,包括南投縣的鹿谷、竹山,嘉義縣的梅山、阿里山、番路、竹崎,以及新北市的坪林、深坑、石碇等鄉鎮。

農委會企劃處長莊老達表示,這6、7萬公頃山坡地可能位處水庫集水區,或是容易崩塌山坡地而被畫入國保區,但針對各縣市畫設功能分區,農委會持續與內政部營建署檢討修正,若是山坡地保育區內的大面積農牧用地,確實適合農作且長期以來均作農業使用,沒有大規模崩塌、土石流潛勢風險,就可改畫為農業發展區第三類土地,使其更符合現況。

即使是畫入國保區山坡地,農委會也與營建署有共識,會尊重長期作農業使用土地合法耕作的權益,莊老達說,「原來合法耕作權益會獲得保障」,不會因為畫為國保區就要把茶樹砍掉,只是針對擴增面積或土地上的設施有相關管理措施,若確實屬於有大規模崩塌、土石流風險的地區,基於國土保安,就需要輔導實施造林等保育措施。

企劃處副處長王玉真指出,農業發展區山坡地從事農作,須符合《水保法》規定,不能影響水土保持;國保區作農業使用土地也有相關水保管理要求,相關土地管制原則標準,正由內政部研擬訂定中。她說,目前各縣市正在製作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圖,經公開展示、蒐整外界意見,由各縣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後,再送交中央審議通過後才會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