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農產品智財權 梨農劉申權首個本土水梨「寶島甘露」成功註冊商標

「寶島甘露」梨是本土育成優良梨品種,但一般消費者在市場上要如何辨別眼前水梨是否為甘露梨?(圖片提供/劉申權)

「寶島甘露」梨是本土育成優良梨品種,但市面銷售的水梨外觀都非常相似,一般消費者難以區別真假寶島甘露梨,寶島甘露梨育種者劉申權為了保護其智慧財產權,兩年前透過委託全方位農業振興基金會,以結合太級陰陽與水梨橫剖面圖樣,並帶有「TP」、「寶島甘露梨」等字樣LOGO註冊商標,消費者可認明此商標辨別真偽。

劉申權表示,寶島甘露梨產季在8月底,不同於其他常見品種水梨,此外,消費者也可觀察果實及果核大小,果形是否偏扁圓形、蒂頭四周有無「股溝」,以及是否有甘蔗味,判斷是否為正牌甘露梨。

寶島甘露梨自104年育成上市後,吃過的人普遍肯定其品質,引起搶種風潮,寶島甘露梨已申請取得品種權,針對盜取品種生產行為,育種者已可根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主張權利,請求損害賠償;市場上若有業者販售假的甘露梨,不僅慕名購買的消費者權益受損,正式取得品種權生產的農民被搶走市場,也可能因假貨品質不佳打壞口碑而間接受害。

寶島甘露梨蒂頭四周果形有時可見類似「股溝」凹痕。(圖片提供/劉申權)

劉育姍表示,品種權保障育種者對取得品種權的種苗生產、繁殖等權利,對於特定品種農產品上市後被冒名的權利侵害,育種者可以預先替此品種農產品未來行銷,以特定圖案、名稱註冊「商標」,例如以特定品種的「商品名」註冊商標,行銷時以商品名建立消費者對此品種的認識,當有人冒用此商品名作銷售,育種者(商標權人)就可針對其受侵害的商標權請求損害賠償。

舉例來說,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育成毛豆品種「高雄13號」,取商品名「綠水晶」,讓一般民眾比較容易聯想品種特色、利於行銷,育種者便可為綠水晶註冊商標,以保護其商品銷售的權利。

劉育姍指出,因「寶島甘露」這個品種名稱,可能成為一般社會大眾認知這個商品的通用名稱,若被註冊為商標可能限制其他人的商業行為,未來可能被廢止其商標註冊;像是外型跟一般蘋果明顯不同的「金星蘋果」,已被普遍認知為這個商品通用名稱,不能只稱其為「蘋果」,因此「金星蘋果」若被註冊為商標,會限制到其他商業行為,因此不宜以品種名直接註冊商標。

劉申權說,據他掌握,目前市售寶島甘露梨沒有以其他品種冒稱的情形,他也已為甘露梨設計LOGO註冊商標,提供印有此LOGO商標的單果套袋供品種授權生產者購買使用,以此作為產品識別,但不一定每個授權生產農民都想用此套袋,這個套袋包裝普及率約有8成。

劉申權委託全方位農業振興基金會以結合太級陰陽與水梨橫剖面圖樣,並帶有「TP」、「寶島甘露梨」等字樣LOGO註冊商標,消費者認明此商標包裝袋可買到真的寶島甘露梨。(圖片提供/劉申權)

劉申權表示,國內幸水梨、豐水梨大部分在6月10日到月底採收,秋水梨最早可能在6月初,新興梨大部分是在7月中旬採收,但寶島甘露梨產季則是在8月底,從產期可以大致判斷品種;寶島甘露梨果實比常見品種水梨大一倍,且果型偏扁圓形,蒂頭四周果形不平整、有數個丘,因此有時會有類似「股溝」凹痕;此外,甘露梨有明顯甘蔗甜味,果核比一般水梨小,常見品種水梨果核可嘗到酸味,但甘露梨果核沒酸味,這些特點可供消費者識別。

農委會農糧署果樹產業科長范國慶表示,目前市售農產品確實沒有詳細的品種資訊,農委會推動產銷履歷制度,讓農產品生產流程可被追溯,因農產品對消費者來說最重要的是品質及大小,品種資訊反而在其次,履歷資訊只註記作物品名,未要求註記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