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簽署番石榴鮮果實輸美工作計畫 外銷供果園名冊確認中

超過10年努力,美國日前公告臺灣芭樂(番石榴)准入最終法規,臺美雙方並於美東時間24日共同簽署臺灣產番石榴鮮果實輸美工作計畫,我國的優質芭樂鮮果實已可依工作計畫規定輸銷美國。農委會防檢局表示,依據工作計畫內容,芭樂供果園須經農糧署登錄認可列冊,目前已著手進行供果園確認列冊,並接受包裝場登錄申請,後續將積極輔導輸出業者依工作計畫,把臺灣好吃的芭樂,賣到美國去。

防檢局表示,98年就已經針對防檢疫部分向美方提出詳盡的書面報告,10年了,才獲得輸美同意,真的等很久。根據臺灣芭樂鮮果輸美工作計畫,在供果園的部分,芭樂樹開花後3週(果實直徑小於4cm)即應雙層套袋(使用舒果網及PE袋),田間管理應符合美方規定,果園落果須立即清除,果園自採收前30日起應由防檢局定期檢查,並確實保留全程溯源紀錄,農藥施用則應符合美國農藥殘留容許量規定。

在包裝場部分,須向防檢局申請並經審查認可,採自輸美供果園的芭樂須在登記認可的密閉包裝場進行除袋、清潔及包裝,包裝箱上須貼有可回溯至原供果園的溯源標示。

完成包裝的芭樂在輸出前,業者須向防檢局申請檢疫,防檢局取樣檢查,確認未發現美方關切的檢疫有害生物後,才可以裝載入美國農業部認可的冷藏貨櫃,並由檢疫人員監督溫度探針插針、封櫃後,防檢局簽發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並在運輸途中運抵美國前完成1℃以下持續17天之冷藏處理。不過,若供果園可有效維持果實蠅發生密度低,可以選擇0℃以下持續12天或1℃以下持續15天的短天期低溫處理方式。

芭樂低溫超過半個月,目的是在確保殺蟲效果,但低溫冷藏這麼久,是否造成芭樂風味及口感的減損?防檢局副組長翁壹姿說,早在98年就做過試驗,這樣的處理條件是可行的,可以兼顧殺蟲效果及品質維持。不過,從果園採收芭樂後要配合的準備過程比較多,包括預冷在內,新鮮果實採下來後要降溫,去除田間熱,以助適應之後運送過程中的低溫環境。

芭樂主要出口市場是加拿大,雖然與美國緊鄰,但加拿大對芭樂進口的檢疫沒有特殊規定,僅採一般檢疫,待業者將貨物備好,向防檢局申請檢疫,防檢局目視檢查並採樣檢驗沒問題,就會核發檢疫證明書,業者就能把芭樂外銷至加拿大了。臺灣外銷至加拿大的芭樂,往年都有1千公噸,今年大增,到目前為止已有2千多公噸。另外,中國大陸、香港,以及新加坡、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都有進口臺灣芭樂,馬來西亞也有進口一些。其中,外銷至香港及新加坡的芭樂,無須附檢疫證明,只要先向其相關政府單位申請取得輸入許可即可,中國大陸、阿拉伯、馬來西亞則是與加拿大相同,採一般檢疫,附檢疫證明書即可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