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走私貓安樂死兩難但「不得不做」 陳吉仲:走私動物不會開放領養

陳吉仲親上火線說明走私貓人道處理原因,並表示無論如何走私動物都不會開放認養。(圖片提供/農委會)

走私貓依法被執行安樂死,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22)日親上火線說明,表示「這是感性與理性的拔河」,不得不依法對走私貓進行人道處理,即使走私貓走完檢疫流程,仍可能存在長期潛伏的疾病,依法須人道處理,且無論如何,走私動物都不可能開放領養,國內有225萬隻家犬家貓的生命要顧,如果第一時間沒有將狂犬病等疫病風險阻絕在外,恐怕我們國內寵物的生命安全會受到更大威脅。

陳吉仲指出,為避免未來持續重複發生走私動物案件,農委會已向行政院反映,希望懲治走私條例刑責大幅提高,目前規定走私動物最高刑責7年,但像這次走私高單價寵物若最多只有7年刑責,可能會讓不肖商人挺而走險;同時,動物保護法規定無照販售寵物可開罰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本周就會公告直接提高無照販售寵物罰責,以提高走私刑責及提高無照販售動物罰責兩種手段並進,解決動物走私問題。

如果想從國外進口寵物,有合法管道可以申請,農委會動物植物防疫檢疫局局長杜文珍表示,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只要申請核准,犬貓可自狂犬病或非狂犬病疫區輸入,條件包括植晶片、施打狂犬病疫苗、輸出國檢疫證明,若是自狂犬病疫區輸入需另外檢驗狂犬病中和抗體,輸入後須隔離以確認健康狀態,循合法正常管道輸入犬貓數量不算少,107年有2,001隻,108年2,242隻,109年1,725隻,110年前7月有1,557隻。

有部分動保人士質疑為何不執行檢疫後,讓走私貓留下來?陳吉仲表示,這些站在動物福利立場的建議,他表示尊重,但從農委會防疫的專業立場來看,走私動物的生物風險非常高,不宜修法讓走私動物合法化,除非所有的配套措施能做到百分之百,但無論如何,走私動物不可能開放領養,否則風險會更高。

陳吉仲進一步說明,他個人及農委會負責處理此議題的同仁,都面臨兩難抉擇,但經專業評估,他認為貓即使走完檢疫流程,仍有其他長期潛伏疫病問題,未來對國內動物一樣有負面影響。

這些貓來自於對岸,為狂犬病疫區,目前我國的家犬有154萬隻,遊蕩犬有15萬隻,家貓有70萬隻,若不在第一時間阻絕風險,寵物安全將面臨重大衝擊,如果狂犬病在臺灣的犬貓間發生,對人類威脅更大,人類感染狂犬病的致死率是百分之百,此時只能依理性專業執行此事,希望愛護動物團體及寵物飼主們可以理解不得不如此處置的原因,後續會儘快修法加重違法者刑責,以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