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個資 網路開店舖大膽販售中國大陸走私偽農藥

防檢局與海巡署、彰化地檢署通力合作查獲網拍偽農藥。(圖片提供/海巡署偵防分署)

農藥實名制7月上路後,首次破獲網路銷售偽農藥案件,全案已依「農藥管理法」移送地方檢查署偵辦。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彰化查緝隊會同農委會防檢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執行查緝行動,偵查數起疑似透過網路販售非法農藥案件,經過8個月,終於破獲販售中國大陸未經核准輸入的偽農藥案件,嫌犯盜用他人個資冒名違法銷售偽農藥,企圖躲避查緝。

彰化查緝隊發現有人在知名網路店舖大量販售中國大陸農藥,嫌犯先盜用個資在網購平臺上註冊帳號,再以系統後端變更電子錢包提領貨款方式,規避網購平臺實名認證機制,再於網路販售中國大陸產製未經核准輸入的偽農藥,專案小組透過交叉比對及清查金流,查到嫌犯與受害者,並通報防檢局下架違法銷售偽農藥的社群網站及電商平臺。

防檢局表示,這些來自中國大陸的偽農藥,經檢驗後含有農藥有效成分,但其有效成分含量、其他成分及產品特性,均未經審查核准,對於農藥使用者、農產品消費者,以及環境安全性都有可能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防檢局強調,農藥的使用關係到農民的健康與消費者的食安,因此農藥核准登記的審查程序十分謹慎,民眾若有購買防治病蟲草害的農藥需求,應該要向持有合法農藥販賣業執照的零售店實名購買,或先向各地區農業試驗改良場所或派駐在農會或公所的儲備植物醫師諮詢,以保障用藥安全。

透過網路販賣偽農藥是近年常見的違法販售偽農藥的方式,防檢局近年來持續執行網路查蒐工作,110年至6月底止已與臉書、蝦皮等電商平台合作,成功下架968個網路違規銷售偽農藥賣場,截斷販售途徑。銷售偽農藥有刑責,依據農藥管理法規定,違法輸入偽農藥,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百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