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推農林22條招手臺灣農企業 胡忠一:莫忘品種技術被偷經驗

盤點我國鳳梨已有4個品種被拿到中國大陸種植。(攝影/記者陳儷方)

中國大陸今(17)日發布「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農林22條),保障土地租賃、提供融資及利息補貼,甚至還能申請補助,品種權保護也承諾給申請,要吸引臺資農企業前往中國大陸投資農業生產。農委會農糧署長胡忠一直言,對岸多次提供惠臺措施,最後證實只是養套殺,應該要一起保護好臺灣農業,不要再被騙。

中國大陸今年2月底宣布暫停臺灣鳳梨進口後,隨即推廣廣東種植的「金鑽鳳梨」,引發品種權問題,農委會盤點農漁品種外流情形發現,中國大陸未經我國授權即使用我國品種的情況泛濫,鳳梨4個品種、釋迦1個品種、茶葉7個品種、芒果至少1個品種,農作物品種最常以種苗或種子型態,被私自挾帶前往中國。

胡忠一對此表示,以優惠為誘因吸引我們臺灣農民前往,把品種、技術、資金、人力都帶過去,但最後以敗興收場居多,中國大陸拿到我們的品種後,大量生產,並賣到國際市場上跟臺灣競爭,基於保護臺灣農業的立場,他反對農民或農企業再帶著品種、技術、資金、專業人力前往中國大陸投資。

農委會表示,這20年多來,中國大陸前後建置9處「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及29處「台灣農民創業園」2個時期,以政策優惠招攬我國人民赴陸,對我農業影響最甚。

尤其是品種權,如果沒有牢牢保護好,對我國農業傷害很大。臺灣農地面積不大,但仍有優質農產品可以外銷,靠的是不斷培育翻新的品種,以及持續優化的栽培技術,胡忠一表示,中國大陸沒有智財權保護的觀念,對於品種權保護的程度與定義也與其他國家不同,希望農民不要再被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