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原生植物景觀應用 林務局搭產銷溝通平臺

林務局4日舉辦「原生植物推廣應用座談會暨工作坊」。(攝影/記者游昇俯)

人行道、公園等公共空間的景觀樹木是一般民眾最容易接觸到的林木,但因流行跟風,往往都種櫻花、黃花風鈴木等外來種,少見使用原生植物。農委會林務局今(4)日邀產官學界共同討論原生植物推廣應用,與會者建言,政府應建立原生植物產銷履歷制度,產銷資訊透明化,媒介產銷兩端;原生植物生產也應進一步作物化、品種化,細緻掌握物種特性,讓原生植物更容易為業界所應用。

原生植物作為景觀應用,過去因資訊不夠透明,林農種出來不知道可以賣給誰;即使有業者想採用,卻找不到生產端足夠的材料,而少有開發。林務局因主管162多萬公頃國有林地,擁有最多的原生植物資源,因此去年首度公開推薦106種園藝景觀使用原生植物名錄,上線「臺灣原生樹木種苗網」,4日起兩天更舉辦「原生植物推廣應用座談會暨工作坊」,希望推廣園藝業者使用原生植物,形成產業發展。

林務局長林華慶表示,林務局去年上線原生樹木種苗網,今年會將平臺功能建構完整,媒合需求端及生產端,讓公共工程承攬團隊標案設計需要的資訊及價格公開透明,幫助產業鏈順利介接。

會中中華民國園藝花卉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林俊宏指出,因景觀林木栽培會連帶土球移植,造成許多地主不願意將出租土地,林農無地可租,建議政府能釋出公有土地。

30多年前就投入原生植物景觀應用的台北市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榮譽理事長謝鴻銘也表示,推廣原生植物應用卻可能造成山林被破壞,因業者直接到國有林中盜挖「取材」,30分鐘挖一棵、假植3個月就能銷售,他自己栽培苗木卻要3年才有一棵,建議政府建立產銷履歷制度,確保合法苗木供銷。

臺大園藝暨景觀學系教授張育森則建言,原生植物應用應「適地適種」;推廣原生植物也不必排斥外來種,可以「共存共榮」,或是以一定占比來推廣原生植物應用;林務局不僅要推薦106種原生植物,更應將其優、缺點及用途盤點出來;他說,原生植物應用未來應走向作物化、品種化,細緻區分不同品種特性,以利於應用;實際應用上,市區可注重景觀用途,郊野則可發揮多樣性。

林務局科長林香㿨回應表示,針對原生植物進一步細緻區分品種,林業試驗所已有相當研究成果,例如相思樹及土肉桂,未來林務局會與林試所加強合作。

另外還有與會來賓指出,推廣公共工程使用原生植物,但國內缺乏相關管理修剪辦法,因此像種植厚葉石斑木,本來可以開花吸引蜜蜂,但常見因頻繁修剪使其開不了花,應制定管理模式讓景觀業界有所依循。對此,林香㿨也說,未來將針對民眾親近度高幾種目標樹種,將管理技術規格化,透過林務局平臺露出,加以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