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香蕉盛產,有農業臉書粉專PO文指稱投保「香蕉收入保險」蕉農一定賺錢,並稱「這絕對不是荒謬撒幣的大補貼」。農委會農糧署表示,香蕉收入保險運作方式與一般保險相同,是以保費收入做為理賠基金,保險的目的在穩定農民收入,但沒有保了就穩賺不賠的保險;唯當承保農會保費收入不足支應理賠金額,將由農委會負最終理賠責任。
農委會去年起試辦香蕉收入保險,雖然《農業保險法》已於5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但因明年1月1日才正式上路,今年香蕉收入保險仍屬試辦性質。今年全臺共有雲林、嘉義、高雄、屏東、花蓮、臺東等6縣市轄內共38個農會、51個鄉鎮地區試辦,投保期限已於3月31日截止,計有258名蕉農投保。
試辦地區內,蕉農可依不同區域選擇每公頃20萬至60萬元不等的收入保障額度進行投保,保險期間為109年1至12月;理賠以產地平均價格乘以單位面積產量所得的(鄉鎮)區域收入為基準,只要區域收入低於蕉農投保的收入保障額度,即可獲得差額理賠,但理賠最高額度為每公頃40萬元。
農糧署企劃組科長李守銘表示,假設蕉農投保保障額度每公頃50萬元,但今年區域收入僅40萬元,即使蕉農收入60萬元,仍可獲得區域收入低於保障額度差額10萬元的理賠;但若蕉農投保保障額度50萬元,區域收入55萬元,雖然其實際收入僅40萬元,但因區域收入高於保障額度,蕉農便不獲保險理賠。
為鼓勵農民投保香蕉收入保險,農委會補助一半保費,補助上限每公頃3萬元,加上各縣市政府另有5%至40%不等的保費加碼補助,農民只要付出每公頃238元至1萬8150元不等的保費,即可獲得保障。
李守銘指出,香蕉收入保險由基層農會承保,農會以農民所繳保費開設專戶做為理賠基金,需要理賠時即以此專戶進行理賠,唯當農會保費收入不足支應理賠時,將由農委會負最終理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