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養綠鬣蜥、食蛇龜11月底前須登記 違者最高開罰6萬

美洲綠鬣蜥已在臺灣野外環境建立龐大族群。(圖片提供/屏東科技大學副教授陳添喜)

外來入侵種美洲綠鬣蜥近年在臺灣的野外族群快速擴張,影響本土生態環境。針對人工飼養、繁殖及有害生態環境之陸域野生動物,包括綠鬣蜥在內,農委會林務局20日公告新增納管86物種,民眾飼養綠鬣蜥、食蛇龜等野生動物,自9月1日起至11月30日前,應向所在地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逾期未登記者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並可沒入飼養的動物。

《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保育野生族群動物為原則,為避免人工飼養、繁殖之野生動物個體影響野外族群永續,林務局20日公告修正「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陸域野生動物種類」及「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之種類」2項規定,將人工飼養、繁殖之野生動物予以納管,並自9月1日起生效。

此次公告適用野保法之人工飼養野生動物,本土陸域物種新增食蛇龜等13種、刪除大田鷸(大地鷸)等6種;非臺灣地區之國外物種,則增列瑤山鱷蜥等72種、刪除河口鱷等13種。另外針對有害生態環境的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也新增美洲綠鬣蜥1種,總計新增納管86物種。

美洲綠鬣蜥(Iguana iguana)原產於中南美洲,屬於大型蜥蜴,每胎可產20至70顆卵,因其在臺灣沒有天敵,氣候環境適合便可在野外快速建立族群。綠鬣蜥會入侵臺灣主要是因民眾棄養,因其外型奇特、類似「酷斯拉」,性情溫和容易飼養,受到寵物市場歡迎,但大多民眾購買時未評估其體型可長到2公尺長,多在飼養一段時間後便棄之野外。

綠鬣蜥在臺中、彰化、嘉義、臺南、高雄及屏東等縣市均已出現大量族群,因其有挖土習性,會造成電線短路、堤岸侵蝕等基礎設施損害,且會壓縮本土物種生存空間,影響生態平衡,林務局近年已訂定計畫加以移除。

經林務局公告適用野保法之人工飼養野生動物及綠鬣蜥,飼主應於公告3個月內、即11月30日前,向所在地方政府辦理登記,才可繼續飼養;並且,除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再行繁殖,逾期未登記或違規繁殖者,可處1萬至6萬元罰鍰,並可沒入飼養動物。綠鬣蜥白化之變異型個體,因野外繁殖及生存能力較差,並容易被捕獲,對環境危害性較低,此次公告則排除適用,由業者以植入晶片等個體註記方式自主管理。

此外,針對人工飼養、繁殖之野生動物,林務局則參照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並就其野生族群分布、成年個體族群量、族群趨勢、特有種等各項指標進行綜合評估,此次公告國內陸域野生動物物種,決議納入瀕臨絕種的保育類野生動物食蛇龜,以及商業利用壓力大的金鵐、臺灣朱雀、岩鷚、黃胸藪眉、白耳畫眉、栗背林鴝、冠羽畫眉等,刪除族群現況穩定物種,如大田鷸、藍胸鶉等。

國外物種部分,則參考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締約國大會進行附錄物種之等級調整,增列瑤山鱷蜥、豬鼻龜、琉球地龜及黑胸葉龜等遭受商業利用高度威脅之物種,並刪除河口鱷、馬來長嘴鱷等物種。林務局表示,人工飼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個體適用野保法相關規定,無論輸出入、買賣、陳列展示,均應依法申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