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陳淑佩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應用動物組副研究員 翁振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應用動物組助理
本文就外銷核可蘭園栽培及出口前的蟲害管理提供建議,期許能協助農友進行綜合防治管理,以減少藥害問題並維持蘭花的國際競爭力。
臺灣栽種的蘭花多以出口為導向,據財政部去年(2019)全年出口蘭花(如蝴蝶蘭、文心蘭、國蘭等)統計,產值超過5 5億元,其中蝴蝶蘭產值更高達4 6億元,主要外銷國家包括日本、美國、越南、荷蘭、韓國及一些新興市場(如:澳洲、巴西)等,為具國際競爭的農產品。各種外銷核可蘭園(輸美、澳、韓等)中的切花與盆花(如:蝴蝶蘭、國蘭、文心蘭、石斛蘭等)及種苗(含組培苗、瓶苗、小苗、中苗與大苗),在栽種或是外銷過程中若品質受損,將減少農民收益。此外,是否符合輸入國家的檢疫規定(如:輸美帶介質蘭苗需符合工作計畫及現場無檢疫出需處理的生物等),亦是蘭花順利出口的主要因素。若經檢疫單位認定具有害生物時,商品可能面臨檢疫處理或整貨櫃退回,直接造成業者的經濟損失。基於上述理由,本文就外銷核可蘭園栽培及出口前的蟲害管理提供建議,期許能協助農友進行綜合防治管理,以減少藥害問題並維持蘭花的國際競爭力。
栽培期防治管理的三個建議
外銷蘭花的種植環境多樣,有種植文心蘭、國蘭、萬代蘭的露天或是簡易遮光網、簡易塑膠溫網室,以及符合「台灣輸美附帶栽培介質植物工作計畫」(簡稱輸美帶介質工作計畫)的蝴蝶蘭與文心蘭溫室。由於蘭苗(符合輸美/輸澳帶介質工作計畫的蘭園)及切花(如:文心蘭的栽培區)占出口之大宗,故分別詳細介紹。
符合輸美帶介質工作計畫中,規定溫室防蟲設施(如溫室出入口、通氣口及對外孔洞不大於0.6×0.6平方公尺)及植床架上綁銅片,以防止軟體動物攀爬。此部分在歷年的定期監測調查顯示,可有效阻檔咀嚼式口器的中大型有害動物(如:鱗翅目幼蟲及軟體動物等)入侵。相較於可被完全阻隔的中大型有害動物,有些體型微小昆蟲及蟎類亦會偶而出現,以黑翅蕈蠅(蚋)(Bradysia sp.)(fungus gnats)為例,由於臺灣蝴蝶蘭栽培介質多以水苔為主,處理後的介質伴隨腐熟的氣味,再加上大部分農友種植由瓶苗移出的蘭苗時,會連同殘留的培養基組培成分同時以水苔包覆種植,往往吸引黑翅蕈蠅(蚋)雌害蟲產卵於介質中。孵化的蛆狀幼蟲雖以攝食介質表面青苔為主,但有時害蟲密度太高,亦可能危害小苗葉片,甚而導致根莖部枯死。隨植株生長,中大苗的根系被害機率降低,故在整個植株生長過程中,幼苗期防治管理應加以重視,除適當處理介質、青苔,並密集懸掛黃色黏蟲紙誘殺外,建議出瓶苗種植5~7天內,利用較低毒性的藥劑(如除蟲菊藥劑等)進行澆灌工作,以防範雌成蟲到介質上產卵。
除黑翅蕈蠅(蚋)外,其他體型微小害蟲,雖不易在初期發覺,但有時可藉由黃色黏蟲紙及共生者的存在而被發現,如發現植株上有多數螞蟻爬行時,則可合理懷疑植株上具分泌蜜露的害蟲(介殼蟲、蚜蟲等);若發現植株組織上有硬殼或白色棉絮,多半為介殼蟲類害蟲所致;若葉背有銀灰色凹陷或是葉面有不規則紅斑時,多半為遭蟎類危害的病徵;植株幼嫩組織(如:花、新長出葉片及花梗等)若呈現不規則銼痕,或是花苞等呈現不同程度的斑點或斑紋、花朵畸形或呈現病毒徵狀,則為銼吸式口器的薊馬所造成。上述的害蟲蟎,由於大多可利用孤雌生殖繁衍後代,故一旦出現在栽培環境,便不易根除,建議苗木移入前,應加檢測。此外,在栽培期間應注意肥培管理(如避免施用過多氮肥以減少葉片密植狀態),並留意種植間隔,維持栽培環境適當溼度和通風,亦可降低害蟲發生;由於目前無推薦藥劑,在不產生藥害的情形下,可參考植物保護資訊系統網站的觀賞花木、玫瑰或菊花等推薦藥劑並輪流使用,建議每7~10天於葉背連續施用2~3次,以杜絕殘存蟲體。若選擇接觸型藥劑,在不產生藥害的情形下,可考慮增添展著劑,以增藥效。有農友考量利用系統性藥劑加以防治上述害蟲蟎,是因系統性藥劑可以讓藥劑施用時不用接觸到致病原,而是藉由輸導作用進入植物體內,達到致病原防除的目的。但必需考量的是系統性的藥劑使用後,需5~7天藉光合作用運行於植株的組織外,以及糸統性藥劑是否對敏感性植株造成藥害等問題。栽培期有害動物管理建議包括:
一、創造良好栽培環境
清除栽培環境內、外雜草;消滅可能為害蟲寄主的植物,隨時注意園區的清潔衛生;去除害蟲及有害動物的棲息處與避免害蟲入侵。建議移入新的苗木前,應確認無上述中大型有害動物藏匿,才能放入栽培區。
二、栽培期間的預防措施
溫暖乾燥季節,薊馬、介殼蟲、蚜蟲等微小有害生物特別容易發生。建議可在栽培環境內,以對多種昆蟲同時具吸引力的黃色黏紙放置於或懸掛於植株間,除直接物理防治外,並監控此類害蟲發生密度以掌握適宜的防治適期,則可有效抑制有害生物的入侵與危害,當發現少量有害生物危害時,應即時處理,防止其蔓延為害。
三、利用植保資訊系統網站的推薦藥劑
若害蟲已大量發生時,在不產生藥害的情形下,可適時防除。若無登記在蘭花上的防治藥劑,可斟酌輪流使用其他花卉等作物防治不同害蟲的藥劑,以避免害蟲產生抗藥性。但施用前必須小面積使用於植株上,測試是否會產生藥害。
外銷核可蘭園出口時的管理建議
不同國家所制定的檢疫有害動物及檢疫處理各有不同,日本針對軟體動物、蚜蟲、薊馬及粉介殼蟲等被檢出時即進行檢疫處理,如化學藥劑薰蒸;輸美帶介質的蘭花被檢出工作計畫所列的有害生物時,同樣進行化學藥劑薰蒸,而輸出的蘭園將會受停權處分;澳洲對輸入的蘭花及苗株要求零檢出,除有害生物外,如捕食性的蜘蛛或是介質表面的跳蟲或甲蟎等被檢出時,亦不合格。故出口前的管理需加以重視。
為確實做好出口前的處理,建議欲輸出的蘭花(蘭苗或切花)在栽培面積允許下,應在出口前先集中管理在獨立空間,進行如藥劑或鏡檢等處理。以蝴蝶蘭種苗為例,在藥劑處理後,會放置在較低溫溼度的環境一段期間後,再進入工作區,進行物理防除(如在含肥皂水的水桶上方,利用拍板敲打栽培盆,使介質表面動物沈入水面)之流程後,在獨立的包裝空間,進行品管鏡檢及包裝等工作;以外銷切花(文心蘭)為例,分級或是品管後,將出口的合理運用化學藥劑在密閉空間處理並靜置隔夜後,再置獨立防蟲空間進行包裝。包裝資材在使用前,可用空氣噴鎗減少藏匿的生物(如蜘蛛及蠹蟲類等)。出貨後,建議在包裝場內,進行環衛用藥並懸掛黃色黏蟲紙,以確認無有害動物藏匿於包裝場。
外銷前蘭花產品的鏡檢工作,如同產品的品管,必須特別重視。建議將不健壯或是葉片及花冠顏色不正常或畸形的植株汰除,以提升外銷品質。曾在外銷蘭花種苗的葉背發現煤煙徵狀,檢出疑似有蟎類的卵,建議業者可選擇較低分泌蜜露的品種或是加強種植時的通風等方式處理,以降低非植食性蟎類聚集的風險。
臺灣栽種的蘭花多以外銷核可蘭園加以栽種,未來將針對園區的歷年蟲相調查資料(如種類、生物學資料、危害狀影像及其族群密度消長等)加以分析歸類,進而建立外銷核可蘭園害蟲查詢系統(包括害蟲田間密度、最新植保網站推薦用藥等等),相關業者在害蟲防治管理上的建議,期待能促進臺灣農產品的外銷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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