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法三讀通過 保費補助上限提高至75% 增訂農業保險基金規模1百億

農業保險試辦4年已有27張保單,《農業保險法》專法三讀通過,有助於保單更多元。圖為高接梨穗受低溫寒害情形,除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之外,若有投保農業保險,也可獲得理賠。(圖片提供/ 臺中市農業局)

立法院三讀通過《農業保險法》,保費補助上限大幅提高,院版以50%為上限,但立法院朝野立委均認為上限應提高,以鼓勵農民投保,最後拍板通過專法實施後5年內,補助上限75%,第6年上限為60%;同時,增訂農業保險基金的資金來源中,政府捐助部分應逐年編列至1百億元。目前,國內的農業保險屬於試辦階段,有27張保單,覆蓋率約10%,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往後有專法作為後盾,我們有信心能更有效來推動農業保險」。

《農業保險法》草案108年7月就送立院審議,但因同年11月立委改選,行政院於109年3月再送一次,4月初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5月12日三讀通過。《農業保險法》有8章30條,後續還有12個子法須訂定,針對農業保險的保障範圍、運作制度、補助及獎勵措施等項目,予以法制化。

農民及立委最關心的,就是保費補助上限。現行試辦的農業保險,保費補助3分之1至2分之1不等,但絕大多數的補助都是2分之1,立委認為應該提高,最後敲定《農業保險法》實施後5年內,保費補助上限75%,第6年上限為60%。農委會農金局指出,保費補助的規定是「上限」,亦即專法實施後,保費補助在75%以下都可以,現在試辦期間補助的50%,也在75%的上限之內,未來農委會可視各項作物的保單投保情形,彈性調整並檢討保費補助比例。

農民投保農業保險的意願有待加強,其中一項很大的原因就是資金壓力,現在農業保險試辦期間,農委會提供了50%的保費補貼,看起來雖然很不錯,但農民投保時必須先繳足保費,保單才會成立,事後農委會再把應該補貼的保費,退還給農民,因此,全額保費要先一次支付,讓農民感到負擔。

農民認為,既然政府要補貼50%的保費,應該讓農民繳完自己應負擔的保費之後,保單就算成立才對,不應該叫農民先代墊政府的保費補貼。針對農民的保費壓力,《農業保險法》第9條提供了保費交付的彈性空間,授權農委會可另行指定交付方式,農金局表示,後續會再跟金管會、保險公司討論,協商可簡化保費補貼的方式。

試辦中的農業保險法多是針對天然災害造成損失而設計的保單,《農業保險法》擴大保障範圍,除了天然災害外,疫病、蟲害、市場等因素,亦可納入保障範圍。試辦的農業保單有27張,其中25張的保險人是保險公司,2張是農會,《農業保險法》明定雙軌制保險人的運作機制,可依產業特性及政策要,由商業保險公司或是農會、漁會擔任保險人,因為農會跟漁會,才是最了解農民漁民需要的人。

此外,《農業保險法》第14條中,政院版本只訂定了農業保險基金的資金來源為政府捐助、運用收益、融資等等,但沒有明定基金規模,立法院三讀通過版本增訂政府捐助部分的規定,農委會應逐年編列至1百億元,其後應視應有之承保能量及損失情形持續調整編列預算捐助該基金,確定了農業保險基金的規模應達1百億元。

農業保險試辦4年,現在終於通過專法,實施日期雖然行政院定之,但農委會有信心明年一定可以上路,依農業保險法推動農業保單。陳吉仲指出,過去4年試辦已推動20種品項、27張保單,累計總投保件數4萬6千件,總投保金額103億,總投保面積7萬6千公頃,總投保家禽433萬隻,總理賠件數4660件,「今年我們還會繼續開發茶、桶柑及葡萄等更多品項和種類的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