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勞動保障,不應排除農民

文/趙敏 攝影/黃世澤

為求食安,農作物需要檢測 300 多項農藥殘留,但身為勞動量大、生產糧食的農民,卻鮮少做健康檢查,甚至在工作中發生意外或死亡時,也沒有相對應的職安保障。當政府號召青年回鄉務農的同時,需要營造安全的農業工作環境,才能讓青年看到農村的未來。目前在制度面上有哪些不足之處有待補強?

職災保障比一比:勞工保險 vs. 農民 保險

以職災保障來說,目前在臺灣最成熟的是勞保。現行《勞工保險條例》包括「普 通事故保險」和工作導致傷病、死亡的「職 業災害保險」,後者又可分為職業病和職 業傷害。然而,農業從業人員經常要面對 日益嚴酷的氣候、長期搬重物,甚至操作 機械等,身為高風險行業之一的農業,多 數從業人員卻沒有投保勞保。

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截至今年 7 月統 計,全臺灣有 1,020 萬 3,519 人保勞保, 其中,農、林、漁、牧業被保險人僅有 35 萬 5,743 人;此外,農業相關職災鮮少出 現在政府統計,而是散落在醫院和診所各科,或是經常被當成「老人病」處理,沒有進一步追蹤原因。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副處長周若男 認為,因農民幾乎都是自營作業者,也就 是自己是農場主人或老闆,而非受僱於他 人。雖然目前有 20 多個農業相關工會替 農業從業人員投保勞保,但是勞保費用較高,對農民而言負擔較重,所以多數農民沒有投保勞保。

有些農民是投保農保,農保只要月付 78 元;勞保則按薪資分級,如果以投保薪資 等級第 1 級來說,月薪資總額在 21,009 元 以下,投保級距為 21,009 元,本人每月要 負擔 441 元。周若男說,農保保費比勞保低,但相對的,保障也較少。

自 1995 年全民健保實施後,農保中原 有的醫療給付併入健保辦理,現今給付項 目只有生育、身心障礙和喪葬津貼,除非 在加保期間,因傷病治療後,經特約醫院 診斷為永久身心障礙(失能),且符合身 心障礙給付標準者,才能獲得給付。

農民與勞工同為勞動者,假如以同種傷 害來比較,勞保、農保卻呈現兩樣情。舉例來說,種木瓜期間,農民需搬運肥料,收成時常要搬 1 籃約 20 公斤的木瓜,長期下來易導致椎間盤突出,但是投保農保並沒有職業災害給付,勞保才有,如果該 農民有參加相關工會投保勞保,才有機會以勞保被保險人身分申請職災給付。

雖然勞保認定嚴格,但給付也較多。如 果勞工在家不小心跌倒、腰閃到,可拿到普通事故給付,若是因工作搬重物導致椎間盤突出,除了可獲得醫療給付,也因不能工作而沒有薪資,從不能工作的第 4 天起,就可領取「傷病給付」;至於農民因務農受傷,必須達到失能,甚至死亡,才有機會領到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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