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預告增修訂33種農藥於110項農產品殘留容許量

水稻受穗稻熱病危害狀,穗頸及枝梗部位有明顯褐色病斑。(圖片提供/臺中區改良場)

衛福部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增修訂33種農藥於各類蔬果植物等農產品110項殘留容許量,項目極多,絕大多數是針對農產品的進口商申請而放寬,農委會只提了1個品項「百克敏」,新增「米類」的百克敏殘留容許0.2ppm,但同時也下修芹菜、芥菜、菠菜的百克敏殘留容許,均從5ppm降至2ppm。草案將預告60天,各界有意見均可向衛福部提出。

衛福部說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內容,增修訂33種農藥於各類蔬果植物等農產品110項殘留容許量,增列菜豆(乾)歸類於乾豆類,以及小松菜、蕪菁葉於小葉菜類的規定。農委會防檢局解釋,只有百克敏殘留容許量的新增及修訂是農方送出,其餘皆是相關蔬果進口商提出的申請。

百克敏是殺菌劑,防檢局表示,這是水稻穗稻熱病發生時會使用的農藥。稻熱病是由病原真菌所引起的病害,有:葉稻熱病、葉舌稻熱病、節稻熱病及穗稻熱病等類。水稻進入抽穗期若遇潮濕環境,易引發穗稻熱病。這次新增百克敏於米類殘留容許量為0.2ppm,經每日容許攝取量(ADI)評估,同時下修了芹菜、芥菜、菠菜的百克敏殘留容許至2ppm做為配套。

防檢局強調,衛福部《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適用於所有國產及進口農產品,但即使衛福部訂有殘留容許量,也不代表國內農作物就能使用該種農藥,國內農藥的使用依據是《農藥管理法》,須符合公告使用範圍及方法才能使用。

33種農藥包括:滅脫定、亞托敏、白克列、賽座滅、Cyclaniliprole、賽派芬、達特南、依芬寧、芬殺蟎、氟尼胺、護汰寧、氟芬隆、氟派瑞、護汰芬、氟克殺、Imicyafos、Isofetamid、莫多草、滅芬農、邁克尼、益滅松、百克敏、Pyrifluquinazon、派美尼、Pyriofenone、快克草、殺芬草、矽護芬、賜滅芬、Sulfentrazone、賜滅芬、Trinexapacethyl 、座賽胺等。

衛福部解釋進口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容許量訂定,因其農作物生長環境、病蟲害防治及用藥方法與國內情形不同,食藥署接受增修訂進口農產品殘留農藥容許量的申請,其評估原則為審核農藥毒性資料、農作物殘留量消退試驗資料、國外核准登記使用方法等科學性資料,參酌國際間標準,評估國人對各類農作物取食總量之累積風險,並會商農委會,經專家委員審核通過。

衛福部同時表示,食藥署會針對市售農產品的農藥殘留持續進行監測,殘留超標就會開罰,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供應來源及殘留原因,依法處辦,保障消費者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