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有機】郭華仁:讓消費者帶動有機農業

聯合國系統近年來認為工業化農業與全球化糧食運銷系統無法永續經營,一再呼籲農業需要典範轉移,強調生態「有機小農」以及「地產地消」的農業。這個浩大的工程囊括了所有的人,第一是食物的生產者、第二是運銷者、第三是消費者。

生產者要採用各種環境友善的農法(這裡指廣義的有機農法),以及簡單安全的加工方式來生產食物,運銷者要講求公平貿易、社會企業。但是我國有機市場在整個飲食產業中還是小小眾,難以帶動有機農業的大幅成長。推動有機農業最重要的還是廣大的消費者,只有消費者以行動支持,願意採用友善生產者的銷售方式,來購買有機農法所生產的食物,典範轉移才能夠順利進行。

第一步,解析消費者類別

當有機農業還在初階時,生產者與生產量都偏少,售價偏高是必然的。消費者願意選購花費較高的有機農法產品,當然有其動機。

早年在倡議有機農業時,對大眾的訴求主要是健康,吸引不少罹病者及其家庭開始接受有機食物。近年來食安問題經常浮出,增加不少消費者選購有機食材的動機。此外由於環境意識的抬頭,也是造成更多消費群的另項原因。

要進一步擴大消費群,首先須瞭解消費群的類別。最多的消費群,還是在有機商店、超市有機專櫃購買,消費者面對的是店員,因此選購時會看有機標章,其信心基礎在於政府的公信力,相信政府管控的「第三方驗證」。透過政府委託的認證與考核,有機驗證公司有能力確保有機農家的操作符合規定。

其次是「第一方心證」,生產者人格保證其生產不施農藥化肥,很多情況還會遵循生態原則進行操作。消費者的信心基礎來自與生產者的直接、間接接觸,或是在農民市集交談、或是參觀有機農場、或是透過他人介紹等,願意相信這樣的有機農夫。

第三種方式可稱為「第二方心證」,通常是一群消費者的組合,透過代表與生產者接觸,生產、消費兩端確定有機生產方法,以及供應方式,並且做出協定,行契約生產,這讓消費者自己進行某種程度的管控,雙方基於互信而產生信心。國內的例子包括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以及近年好食機公司推展的「菜市長」。

第四種可稱為「第三方查證」,由生產、消費兩端之外的第三方機構來確保有機方式生產,但是這個第三方並沒有經過政府的認證,官方並沒有保證其管控能力。消費者之所以願意購買,是因為信任該機構,例如與林務局與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合作推出的「綠色保育標章」。

以生產者的立場,出售的管道可以單純只透過其中一項,當然也有農家是多多益善的。消費者得到有機食物的管道,或是到商店超市選購,或者到農民市集或農場直接取貨。而第一方心證、第三方查證也可以透過輕量物流服務如宅急便等方式訂購。

事實上,進口有機食品存有隱憂

商店、超市既然是主要的有機食物交易場所,問題就來了。在有機商店常可看到進口的有機雜糧與各類加工農產品,有機蔬果的進口應該也相當可觀。

根據農委會的資料,2017年臺灣有機產品年產值37.8 億元,但進口有機產品仍有12.5億元,也就是說進口貨占臺灣有機市場高達25%。實際上的比例可能更高,因為臺灣海關貨品分類並沒有單獨列出有機食品,遂導致部分進口有機食品或許未被納入統計。

根據美國的資料,去年美國出口到臺灣的有機蔬果價值2,800萬美元,比起2015年增幅有75%之多,而同時期美國輸往其他國家的增幅才1%。這對我國有機產業是很重要的警訊。因為食物是有取代性的,吃了進口蔬果,相對的國產蔬果的需求量就會減少,這對於推展有機農業當然有所不利。

大家都知道進口農產品對本國的殺傷力很大,本來就不限於有機食材。早年我國經濟還沒起飛時,進口貨不是一般人吃得起的。拜新自由主義之賜,1970年代後進口農產品便宜起來,就苦了農民。

食物是有取代性的,買了進口水果吃,國產水果就會多出來,不但形成食物浪費,還讓農家沒有收入。不過這4、50年以來,政府對於本國農產品的強調力道不足,敗給進口商的廣告,讓多數人把買進口農產品視為理所當然,卻沒有想到,若不支持本國農民,讓支撐國家命脈的農業崩壞,高國際糧價時期一到,將來連餬口都可能很辛苦,更不要說吃進口蘋果了。

重新把進口食物認定為奢侈品,偶而才吃一次,這是必要的。現在講「愛用國貨」可能會被笑,但是講「愛吃國產食物」卻是理直氣壯,雖然字面看起來滿八股的,換一個說法,卻很有現代感:「地產地消」。日本的《食育基本法》要求政府的施政要做到「使國民理解國內糧食需求及供給的狀況,並藉由糧食生產者和消費者的交流,以活化農山漁村、提高糧食自給率」。瑞士憲法更強調鄉村產業「必要時得偏離自由經濟原則」。兩國的法律都值得參考。

所以政府可以怎麼做?

早期我國農業政策要彌補市場經濟對農業的傷害,最大的利器就是保價收購。但是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這個方式已難以恢復,要扶持國內農業,維持較高的糧食自給率,則需善用WTO「綠色框架」的規範,在不干預市場價格的前提下編列預算來進行。綠色框架的11大項目中可以用來鼓勵環境友善的生產方式,但也能夠透過行銷與促銷服務的協助,方便消費者購買本國產品。

在提高意願上,政府可以透過各種管道,包括食農教育與各類廣告來進行,讓全體國民瞭解飲食方式與農業生產攸關國民健康、環境安全,並且體會農業乃國家命根之所在。講得口語一點,就是「士工商都要支持本土有機農業」。

目前有機食品售價較高,並非所有家庭都願意接受,因此可以考慮先由中高收入者著手,推廣社群支持型農業,以團體為對象推廣,發揮同儕影響的效應,速度應該會比較快。除了民間團體推展食農教育,農會在地方上有緊密的連接,也是可以有很大的貢獻,這可以參考台南市農業局推動的「農會菜市長」。

對於低收入家庭,政府則可參考美國的社會福利政策之一,即「補助營養援助計畫」,以食物券的方式來補貼低收入家庭的婦人、嬰兒、兒童,用以在食品雜貨店、市場等處來購買食物,包括奶粉等,因此稱為WIC (Special 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ociation for Women, Infants, and Children),據說是美國政府預算中刺激經濟最有效的支出之一。

而為了兼收照顧弱勢族群與農家,在WIC中分出「農夫市集營養計劃FMNP」、「耆老農夫市集營養計劃SFMNP」,發給低收入家庭的婦人、嬰兒、兒童以及65歲以上的長者,可前往農民市集、農民攤販等處,憑券換取新鮮蔬果。臺灣若受限於經費,這樣的社會福利制度可以透過協助設置有機/友善農產品的農夫市集,來提供弱勢族群得到健康的農產品。

政府已經推動改進校園午餐的食安問題,宜利用此機會增加有機/友善食物的比重,更可以擴充到醫院、公家單位與軍隊的伙食上。

除了提高消費者購買的意願,方便購買也是重點。在提供經銷管道上,除了增設農夫市集、直販所以外,近來網路銷售所遇到的運輸成本提高,政府也都有可以協助的切入點。

能夠做的事情很多,但做得好不好又是另一回事,願大家少責怪,多討論,讓消費者帶動有機農業的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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