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法】動社批畜產水產有機推動遲緩 農委會邀一起盤點法規

2018年5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有機農業促進法》,規範包含糧食、林產、水產到畜牧產業等農產品,但畜產及水產的有機推進度卻極為緩慢,立法委員蔡培慧與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29日召開記者會,呼籲農委會應在6個月內將畜牧生產及水產養殖,納入友善耕作規範與輔導,《有機農業促進法》及相關子法也應涵蓋友善環境畜牧生產,協助業者逐步邁向有機生產。

農委會畜牧處回應表示,有機畜牧最大問題在於飼料來源門檻,飼育環境的規範則散見於其他法規,承諾邀請業者及非營利組織一起參與法規盤點;至於水產品的友善養殖,漁業署說,現行措施已多符合友善精神,會再標定在法規中。

友善生產規範獨厚糧食作物 畜牧水產邁向有機生產也需墊腳石

「有機一定是友善環境、但友善環境不一定符合有機。」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農委會自2007年推動糧食作物有機農業政策以來,累積耕作面積已達7,778公頃,而2017年才推動的友善耕作政策,面積則在短短2年內增加1,423公頃,顯示友善環境耕作政策的墊腳石功能。

然而農委會在畜牧及水產養殖上,僅在2015年公告「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與指南」、2017年「豬隻友善飼養系統定義與指南」,缺乏友善生產的規範及補助政策,使得業者僅能自行摸索養殖規範,消費者也缺少理解友善畜、水產價值與消費依據。朱增宏補充,有機農業的精神包含循環農業的概念,蘊含友善畜牧及動物福利的面向,因此《有機農業促進法》缺乏畜牧及養殖的協助實是美中不足。

畜牧業者:生產規範明確消費者才能懂、能選擇

從事友善平飼蛋雞養殖的玉琴畜牧場魏趨鼎認為,有健康的雞才會有健康的雞蛋,人食用下去才會跟著快樂,他認為政府現在缺乏明確的規範,使得消費者不懂生產過程帶來的產品價值,因此政府不僅要制定規範,也要協助推廣。經營友善豬場的祥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長吳季衡表示,友善養殖包含合理的飼育空間、飼育管理及屠宰流程的方式,目前政府在畜牧場空間翻新與興建工程規範有待調整;另外,推動養殖方式分級分類,也會有助於通路及消費者進行選擇,進而讓更多養殖業者願意投入友善生產。

農委會:已有友善生產精神 尋求協助法規盤點

農委會畜牧處家畜生產科科長江文全回應,目前有機畜牧與友善畜牧最大的差異為,飼料的來源是否符合有機規範,國內飼料不少是由國外進口的作物,要達到這項門檻的確比較高;而在飼育環境的規範則差異不大,因散見動物保護法與畜牧法中,未來會協同地方業者及非營利組織進行法規盤點,整併入《有機農業促進法》中,讓業者有規範可循。農委會畜牧處家禽生產科科長李宜謙表示,在2015年「友善雞蛋定義與指南」頒布後,逐步輔導農民需考量飼養密度與用藥管理間的平衡,2018年中央畜產會也已開始進行友善畜產規範的內容籌備。

漁業署養殖漁業處研究員林宗善表示,雖然法規中無具名「友善養殖」類別的內容,但現行推動的很多措施已有這種精神,如養殖漁業的產銷履歷、鼓勵養殖水草改善生長環境降低用藥等,未來會朝整合符合友善環境措施落實於法律規範中。

農委會雖在「有機農業促進法」中標定有機水產與畜牧產品,卻忽略先從鼓勵友善生產開始進行政策規範與協助,讓業者走得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