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山老鼠存僥倖,林務局擬修森林法沒收來源不明林產物

防治、打擊山老鼠是國土保育的重要工作,近來引進科技偵查,成果豐碩。此次劉胤男、陳碧秋、林禹宏、陳啟聰等四人因防治、打擊盜伐有功而獲表揚。(豐年社資料照,圖片提供/保七總隊第九大隊)

防治、打擊山老鼠是國土保育的重要工作,近來引進科技偵查,成果豐碩。此次劉胤男、陳碧秋、林禹宏、陳啟聰等四人因防治、打擊盜伐有功而獲表揚。(豐年社資料照,圖片提供/保七總隊第九大隊)

文/林慧貞

首圖提供/保七總隊第九大隊

百年檜木、牛樟遭砍伐令人心痛,近幾年警政署和林務局合作擴大稽查盜伐,但好不容易破獲犯罪,往往只能查扣和案件有關的樹木,即使在犯罪人的倉庫發現其餘樹木,因和案件無關,難以證明是非法來源,無法沒收。為了遏止盜伐和非法運輸贓木,林務局修正《森林法》,擴大沒收規定,即使犯罪人倉庫裡發現的樹木及其副產品、加工品和案件無關,只要犯罪人提不出合法來源證明,仍可沒收。

林務局5月24日預告修正《森林法》第五十二條之一,「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贓物者,對於其持有犯罪所得以外之森林主、副產 物或其加工品,未能證明合法來源者 , 沒收之。」

這條是新增法條,林務局主要是參考《洗錢防制法》第十八條第二項及其他國家法規,對於犯罪者擴大沒收違法行為所得。特地修法原因是過往查緝盜伐時,檢調常在犯罪者倉庫、工廠等等地方,發現疑似來自其他違法盜伐案件、無合理來源的樹木,但即使耗盡司法資源,仍沒辦法查出可能來源,無法沒收。

由於無法證明林木來源非法,林政機關和檢調、警政單位埋伏好幾天,好不容易人贓俱獲將嫌犯定罪後,對於嫌犯倉庫中其他林木卻必須小心翼翼,不敢扣貴重的林木、容易死亡的牛樟菇。

長期在花東山區查緝盜伐的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副大隊長梁智先對此修法持肯定態度,他指出,過去跟案件無關的非貴重林木難以扣留,修法後比較嚴謹易查扣。

林務局在立法說明時特別指出,盜伐案件不法獲利龐大,且分工細膩,追訴不易,修法後希望杜絕竊取森林主副產物,以及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贓物。林政管理組科長劉大維表示,以往發生滿多查到犯罪者有來路不明的木頭,卻只能查扣實際有犯罪情形的木頭,未來修法通過後,就可依法處理來路不明的木頭。

然而實務上查緝到不法林木時,許多持有人都會供稱是合法向林政單位標售,出示偽造的林務局標售證明,或者以先前合法撿拾漂流木的證明,掩護非法林木。梁智先也表示,的確許多人都會以林務局的合法證明魚目混珠,因此必須比對樹皮痕跡是砍伐的或是漂流木,往回追溯。

劉大維坦言,修法後,實務上還是要看法官怎麼認定林木來源合不合法,例如持有人出示證明購買,檢調就要去查上游是否合法出售。

為了避免以合法的買賣、標售、撿拾漂流木證明,掩護非法林木,林務局去年開始建置臺灣扁柏及紅檜鑑定技術平台,在各個山區採集扁柏、檜木DNA,建立出屬於該地的環境特徵資料庫,若持有人提出某地林木的標售、撿拾漂流木證明,林務局就可找出當地的基因資料庫比對,釐清持有人是否說謊,也可以擷取盜伐林木的DNA比對資料庫,查出盜伐地點,目前資料庫仍在建置中。

《森林法》修正草案5月24日預告,兩個月內有意見者可至行政院「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或是農委會網站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