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舊藥抗藥性與農民無藥可用困境,制定延伸用藥標準提供農民多元安全選擇

文/洪嘉鎂

攝影/洪嘉鎂

有媒體報導政府放寬百香果農藥標準,造成食安疑慮,農委會今天下午特別召開記者會澄清,是「制定」而非「放寬」標準,百香果作物產量少,以往藥商不願意花錢登記新藥,農民難以防治薊馬、炭疽病,因此才會制定農藥的延伸用藥標準,並非放寬。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強調,這些藥都經過專家學者嚴格審核,農民有合法藥劑可以防治病蟲害,消費者買到的百香果才會更安全。

百香果產量少、合法用藥少

食品藥物管理署5月3日發布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草案,增修訂安美速等9種農藥在29種作物中的農藥殘留容許量,遭媒體質疑是否增加食安疑慮,並針對本次在茶葉上增訂的農藥賽派芬致癌風險列為C級提出質疑。

這次百香果新增兩種藥物「賜滅芬」、「滅賜克」皆為延伸用藥,農委會下午特別邀集食藥署、食安辦公室召開記者會澄清,百香果有薊馬、炭疽病等病蟲害,但由於作物產量少,在商業考量下,藥商不願花錢試驗登記新農藥,因此才由農委會從同科可用藥物進行延伸,將原先登記使用於同類生產形式作物上,防治同類有害生物的防治藥劑,開放給百香果使用。

百香果因產量少,在商業考量下,藥商不願花錢試驗登記新農藥。

陳吉仲強調,如果不做延伸,百香果等同沒有任何農藥可用,「制訂用藥規定後,消費者購買百香果才會更安全,這與放寬農藥不同。」

負責審核農藥的防檢局也補充,從民國98年到現在,已有超過940多種延伸用藥,全球也有許多國採用此制度。這次百香果用藥是從原來「未訂定」的狀態,改為「訂定」,而非放寬,且農民種植百香果時,也不會同時使用所有已核准藥劑,請民眾不要過度解讀。

賽派芬人體風險尚未分級

此次草案也在茶葉用藥中新增「賽派芬」,防治茶葉蟎類,食藥署的公告附件中提及,賽派芬的致腫瘤性試驗報告顯示,只對雌大鼠具潛在致子宮腺瘤,等同美國環保署(USEPA 1986年分級)致腫瘤等級C級(可能對人類具致腫瘤性),引發社會質疑。

對此,陳吉仲強調,賽派芬屬於新藥,在美國尚未登記與分級,食藥署附件中雖表示等同於美國環保署制定的致腫瘤等級C級,但也有詳細註明,賽派芬未列在美國環保署及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公告清單。

實際查詢食藥署文件,上頭載明「賽派芬美國環保署(USEPA)及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公告清單均無列入,由提交之致腫瘤性試驗報告資料顯示只對雌大鼠具潛在致子宮腺瘤,等同致腫瘤等級 C 級(USEPA 1986年分級)。本藥申請登記評估結果對人類致癌風險性低,本藥劑通過農藥技術諮議會第98次大會審議。」

防檢局局長馮海東也說明,B級與C級的藥品在動物實驗中是有部分證據會致癌,這類型藥會加強控管容許量,並在每一次擴大使用時加以評估,尋找該藥品是否有新的科學證據。

防檢局表示,賽派芬具有新作用機制,可加入茶樹葉蟎防治藥劑輪用,以解決抗藥性管理問題,該藥劑在茶葉上的最大殘留容許量,日本訂為60ppm,比我國草案20ppm高。

農藥標準制訂皆符合國內法規及國際作法。(此為示意圖。攝影/謝佩穎)

農委會盼引進新藥、推動舊藥退場

防檢局表示,依據農藥管理法規定,申請農藥登記應由業者檢具相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依「農藥標準規格準則」、「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準則」及「農藥田間試驗準則」等規定,嚴謹審查該藥劑的田間(藥效、藥害、殘留量)及毒理試驗(急性毒性、慢性毒性、致癌性等)等資料,經由防檢局局召開農藥技術諮議會進行審議,通過後會擬定該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MRL)草案,送交衛生福利部進行後續風險評估作業,衛福部審查後依程序辦理標準預告及公告事宜,所有程序除符合國內相關法規外,也與國際作法無異。

陳吉仲強調,新藥不進場,舊藥該如何退場?農藥是農產品疾病的西藥,新藥所帶來的影響比舊藥少,若新藥不進場,舊藥就會繼續使用,農委會訂定十年農藥減半,目前一年內使用9400多公噸農藥,會在十年內減為一半,以茶葉上使用的氟派瑞為例,若未來有機會跨部會合作通過該藥品殘留量,農民只需要噴灑一次就能達到效果,但是其他農藥可能要噴兩到三次,農委會堅持新藥進來,舊藥退場,大量減少農藥使用。

馮海東指出,農藥退場機制從2013年開始執行,引進農藥後都有持續關注農藥危害性,包含環境、食品等,從監測數據及國際研究皆能獲得新的科學證據,了解農藥是否要使用安全疑慮,為保護農民及消費者,會進行管理調整,例如禁用、限制或是更多使用指導,避免危害,截至目前為止,已經禁用21種農藥及限用42種農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