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去年9月開放進口日本福島5縣的野生鳥獸肉、漉油菜及菇類,若進口須檢附輻射檢驗證明及產地證明雙證,且邊境採逐批檢驗,衛福部食藥署依科學證據與國際標準,評估日本食品應回歸正常管理措施,8月29日預告廢止日本食品禁止進口規定,回歸源頭管理及邊境管制,即由日本政府就其限制流通的食品品項進行管制,進口時我國邊境再依風險高低抽批檢驗。
食藥署長姜至剛表示,我國去年針對福島5縣的野生鳥獸肉、漉油菜及菇類等產品採雙證管理加逐批檢驗方式開放進口,但因這些產品屬日本本地限制流通品項,也就沒有輸銷臺灣;食藥署依據科學證據與國際標準,相信日本國內的風險管理,日本食品禁止進口規定廢止後,即由日本政府就其限制流通的食品品項進行管制,我國邊境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抽樣檢驗輻射,確保食品安全。
食藥署表示,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公開資訊顯示,日本政府已採取妥適的監測及因應措施,並依監測結果滾動更新其國內的食品管制,有效管控食品供應鏈的安全。國際上原有53個國家(地區)對日本食品採取管制措施,已有49個國家(地區)完全解除管制措施,包括最近在113年解除管制措施的法屬玻里尼西亞,目前僅剩中國(含香港、澳門)、韓國、俄羅斯及臺灣,仍對部分或全部產品停止輸入或要求提供輻射或(及)產地證明。
我國參考國際相對嚴格的標準做為我國的食品輻射容許量標準,自111年2月陸續調整日本食品管制措施,自111年2月21日至114年7月31日期間,就5縣(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食品已檢驗21,717批,且從日本311事件發生14年來,邊境檢驗26.3萬餘批次,檢測結果均符合我國標準及日本標準,不合格率為0。 依據我國對日本食品的風險評估結果,額外輻射曝露所產生的風險也是可忽略。
食藥署參考各國對日本食品管制措施的調整趨勢及IAEA認定,並根據我國邊境對日本輸入食品的檢驗結果,及我國專家的風險評估後,認為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應回歸源頭管理及邊境管制,因此於8月29日預告廢止「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預告期間60天蒐集各界意見。
日本食品檢測均符合我國標準及日本標準,不合格率為0。(圖片提供/食藥署)
食藥署擬調整日本食品回歸正常管理措施。(圖片提供/食藥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