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長與漁工齊力打拚,小鮪釣船的太平洋軌跡

文/李育琴 攝影/游忠霖
遠洋漁業是指漁船在200浬經濟海域外從事漁撈作業,漁獲物以鮪魚、鰹魚、魷魚及秋刀魚等為主。我國鮪延繩釣漁船包括超低溫鮪釣及傳統延繩釣兩種,其作業漁場遍布三大洋之公海漁場,鰹鮪圍網集中在中西太平洋海域;而魷釣漁船則多在西南大西洋(阿根廷外海)、北太平洋及紐西蘭漁場作業。
目前鮪延繩釣大致可分為以國內漁港(東港為主)為基地,在國內卸魚銷售;以及長期在海外基地作業,漁獲物也在海外基地轉運銷售的方式;另外還有介於前兩者之間,漁船在海外基地作業幾個航次後,返回國內卸魚、補給、休息的作業方式。一般而言遠洋漁船多為100噸以上的鐵殼船。

有種遠洋漁船又俗稱「小釣」,在1960年代初期,以捕撈白帶魚為主。小釣船從20噸起跳,大多不滿百噸,行遍南太平洋、東太平洋和印度洋水域,同樣為我國遠洋漁業帶來豐富漁獲物。

小鮪釣船的太平洋軌跡

東港是臺灣西南沿海十分典型的漁港,與隔海對望的離島小琉球,都是靠海吃海的小漁村,早期漁民利用竹筏或小型的木殼船在沿近海打漁,漁源豐富的大海就是漁家的餐桌。這些噸位不大的漁船若是配有動力,就可以離開沿海到巴士海峽捕魚。隨著FRP玻璃纖維強化塑膠科技研發的進步,早期木殼船逐漸被FRP塑膠船所取代;FRP船船速快,而且擁有較佳的冷藏設備,有利於漁獲物保鮮,加上政府低利貸款的誘因,帶動一波造船的風潮。

臺灣遠洋漁業的規模和產值都相當龐大。

就在東港小釣船歷經10年發展後,漁民也開始集資,透過漁業合作往南太平洋包括峇里島、帛琉、密克羅尼西亞、馬紹爾群島及吉里巴斯等地的廣大漁場作業。1990年代政府運用我國農、漁業的優勢,透過經貿訪問團加強對中美洲國家合作,開始往巴拿馬和巴西,甚至再轉往大西洋千里達、塞內加爾、西非、迦納及甘比亞等國附近海域作業。小釣船從早期的木殼20、30噸發展到100噸、甚至有300噸FRP塑膠製船隻,這些船員帶著夢想航往各地海域,在漁船上練就一身本事和膽識,擁有濃厚的草莽性格和冒險精神。在他們歷經搏浪的生涯中,即使初期不完全能夠理解海洋漁業資源管理的潮流,在國際漁業管理組織陸續訂出的管理規範下,也能體會經營情勢的嚴肅性。

回港返鄉漁人虔誠的信仰

10月,屏東東港的清晨,遠洋小釣船「立鴻868」進港了。魚貨收購商的工作人員已在一旁等候。船艙內的長鰭鮪陸續吊掛上岸後,分類、秤重、上貨車,眾人在晨光中動作俐落快速,不到幾個小時,就把捕獲的20餘噸鮪魚運送出去。這些魚貨很快將進入市場,賣給餐廳和家戶,成為消費者餐桌上的美味海鮮料理。

立鴻868的船長、現年44歲的汪治強,跑船至今已19年。看著吊掛上岸的漁獲物,他滿意地說,這次出海收成很不錯。雖然近幾年可捕的漁獲量越來越少,面對來自中國大陸和日、韓等國漁船的競爭,以及出海成本增加,做遠洋漁業船長這一行雖辛苦,卻也小有成就。

外籍漁工在閒暇之餘,透過手機螢幕看著妻子的笑容,一切辛苦都值得了。

船隻靠岸,魚貨交出後,家人親屬也在岸邊等候,一趟出海長達15個月的辛勞頓時消散。汪治強的太太羅秋芳帶來早餐,讓一早忙著出魚貨的漁工們收工後好好吃頓早餐。這次為了東港三年一科的迎王祭典,立鴻868提早返航,汪治強顯得心情愉快,「迎王一定要回來,這是東港人的大事!」

船東許清鑽也前來看看這次的漁獲物,過去跑船多年的他如今轉換身分當船東,他和船長汪治強互相合作,一人負責在海上捕魚作業,一人處理岸上的行政和漁獲物銷售。說到遠洋漁船的作業,「船長很辛苦,離鄉背井一出海就要十幾個月,還必須管理外籍漁工。每次出海成本高,如果出事就麻煩了,因此船長和漁工彼此體諒,在同一艘船上打拚,有好的收成才能賺錢養家。」許清鑽也感嘆,「現在遠洋漁船的技術要傳承已經找不到年輕人,只能靠這些中生代船長和外籍漁工,未來恐怕會有斷層。

船長與漁工齊力打拚

汪治強是嘉義人,他結婚後才投入遠洋漁業,一直做到後來成為立鴻868的船長,如今已是道地的東港漁民。立鴻868主要捕抓中西太平洋的大目鮪和長鰭鮪等,他說,現今的漁船設備很進步,例如氣象預報、漁場偵測、漁船定位等,讓漁船在海上的作業更安全、有保障。

出海經驗豐富的他,對於我國遠洋漁業管理條例都清楚了解,包括出海時按時回報船位、詳實登錄漁獲資料、不超捕配額的魚種,並且遵守漁區的規定等。他說,國際遠洋漁業的規範很嚴格,為了漁業永續,在漁業署的輔導下,漁民普遍都能了解和遵守。

遠洋小釣船卸漁獲秤重。

針對我國訂定的遠洋三法,漁業署不僅透過各種場合向漁民宣導,也建置24小時漁業監控中心進行「預防性監控」,適時提醒漁民遵守有關的作業規定,輔導漁民配合遵守,以維護海洋漁業資源及產業的永續。在落實執法的情形下,只有少數受罰的違規個案,違規遭裁罰的漁船案件數,只占所有1,200艘遠洋作業漁船不到8%。

除了漁業捕撈的規範,漁船上的漁工待遇也是重要的管理事項。事實上,船長和漁工同在一艘船上,必須通力合作才能順利收成,汪治強說,每次出海都至少有12名漁工,在船上彼此就像一家人一樣,漁船到了漁場,下鈎作業、休息、吃飯,船長和漁工都是在一起。

透過翻譯,立鴻868的資深印尼籍漁工Temy Mesak Sagai說,船長和大家的關係就像兄弟一樣,雖然彼此語言不同,但工作久了跟船長有默契,有時看彼此的眼神就知道該怎麼做。身為輪機長的Temy是船長的左右手,他也負責帶領教導其他年輕的漁工。海上工作辛苦,有時會有危險,大家互相幫忙,才能完成每一次的出海工作。

船長和漁工同在一艘船上,彼此就像一家人一樣。

這些來自印尼和菲律賓的漁工,同樣也是遠離家鄉到海上打拚,因此每一次靠岸,最期待的就是和家人視訊,透過手機螢幕看著妻子和孩子的笑臉。Temy說,出海工作沒有什麼娛樂,但是一看到家人,所有辛苦都值得了。來自印尼蘇拉威西島的他,希望在臺灣的漁船上工作賺到錢後,可以回鄉做個小生意。這是家人的夢想。

為保障漁工權益,漁業署針對遠洋漁船在境外僱用外籍漁工,已訂定特別之薪資水準,不得低於月薪450美元,船員薪資須有匯款憑證;此外也提供外籍漁工的申訴管道,改善漁船工作環境。漁業署強調,為避免有未經許可僱用非我國籍船員、工資不足、工時過長、違反勞務契約及船居生活照顧不佳等問題,透過遠洋漁業規範和宣導,輔導漁民與時俱進以符合國際規範,共謀漁業資源與產業的永續發展。

本文轉載自第387期《漁業推廣》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