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鯖鰺捕撈限量 試辦養殖申報新增種苗來源 外銷石斑養殖場建登錄制度

農業部今(11)日公布,明年元旦起,東北海區內鯖鰺漁業新增漁獲量限額管理措施,全年總漁獲量9萬公噸及個別漁船配額。(圖片提供/新北市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農業部今(11)日公布,明年元旦起,東北海區內鯖鰺漁業除了原有禁漁區、禁漁期等管制措施,為了海洋資源與產業永續,新增漁獲量限額管理措施,全年總漁獲量9萬公噸及個別漁船配額;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試辦增加「種苗來源」項目,114年起再列為必填項目;並為拓展我國石斑魚外銷市場,強化水產品可追溯性,農業部漁業署擬為石斑魚建立登錄養殖場制度,預定明年下半年起,石斑魚外銷限定登錄合格名單者。

我國沿近海漁業業,包括新北萬里、瑞芳、貢寮,基隆、蘇澳等地區漁船,均會至北緯24度以北東北海區捕撈鯖鰺魚類。為了海洋資源永續利用,原定有禁漁期規定,每年鯖鰺魚類成長期6月1日至30日,以及產卵期農曆12月29日至隔年1月18日禁止捕撈;還限定100公噸以下漁船不得進入6海浬以內捕撈,100公噸以上漁船不得進入12海浬以內作業。

漁業署副署長陳建佑表示,近年國內鯖鰺魚類捕撈數量未減,但加工廠數量減少,處理量能有所不足,因此為了鯖鰺水產品產銷平衡,產業永續發展,漁業署會依據年度海洋環境變化、科研評估的資源水準及漁獲物過磅紀錄,訂定年度總容許漁獲量及個別漁船配額;此管理措施獲得各漁船主認可,因漁船主已漸有海洋資源永續利用的觀念。

陳建佑說,近年國內鯖鰺漁業捕撈量(重量)未減少,但因魚體有變小趨勢,顯示實際捕撈數量(尾數)反而變多;鯖鰺魚類變得較小隻則是全球共同趨勢,因海水平均溫度上升,已促使鯖鰺魚類攝食減少,魚體因此變小。

為了強化養殖漁業經營資訊與放養申報調查完善性,健全養殖水產品安全溯源機制,養殖漁業明年起試辦放養申報新增「種苗來源」項目,陳建佑舉例,養殖申報記錄種苗來源,未來水產品若有藥物殘留問題,將可進一步追溯到種苗端。

我國養殖石斑魚以往主要以活魚運搬方式輸銷中港澳地區,另透過貿易業者少量試銷美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為了使國內生產石斑魚符合輸銷國及我國衛生安全規定與水產品可追溯性,漁業署訂定「輸銷石斑魚養殖場及中轉場登錄管理作業要點」,已於今年10月24日公告,未來外銷石斑魚須是來自漁業署合格登錄名單的養殖場。

陳建佑表示,未來外銷石斑魚養殖場須由地方主管機關對其生產作業管理事項審核通過,且在漁業署確認養殖事實的合格登錄名單中者;但以龍虎斑養殖場為例,全臺總計1,600多戶,目前僅300多戶登錄在案,政策宣導及教育訓練時間不及,預估明年下半年起正式施行。

此外,考量近年國內犬貓等伴侶動物輸入大幅增加,在阻絕狂犬病藉輸入犬貓入侵的前提下,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回應外界期待,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8條附件6「犬貓輸入檢疫條件」部分規定,讓自疫區輸入犬貓在符合風險管制措施內,可免隔離。修法預告評論期至明年1月上旬止,若無重大反對意見,預計2月下旬發布施行。

防檢署動物檢疫組組長周曉梅表示,犬貓輸入前90天須抽血檢測狂犬病抗體力價,輸入前20天申請輸入同意文件,自疫區輸入後須隔離7日;因狂犬病潛伏期為180天,修法讓輸出前180天抽血檢測抗體,輸入前120天向防檢署申請者;以及輸出前180天抽血檢測抗體,檢測報告經輸出國認證或檢測報告由檢測實驗室直接傳給防檢署者,輸入前20天申請輸入,犬貓可免隔離。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修正「獎勵輔導造林辦法」,鼓勵私有林地造林,將申請土地區位,放寬至山坡地以外,排除特定農業區、農業專業區的土地;造林年限及獎勵金額度,從20年最高60萬元縮短至6年最高60萬元。修法今年1月首次預告,近期將進行第二次預告,預計明年實施,私有林造林面積可由每年約250公頃增加至每年400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