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 力拚全臺17水利會10月順利改制

農田水利法做為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法源,農委會堅信,水利會改制才能保護水資源、照顧更多的農民。(圖片來源/Pixabay)

政府規劃農田水利會今年10月就要改制為公務機關,行政院會9日拍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做為改制的法源依據,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表示,會儘快與立法院黨團協商,希望今年如期進行。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一直有反對聲浪,雖然面對不少質疑,但農委會堅信,改制才能解決當前農田水利事業管理的困境、讓更多農民受益。

行政院會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農田水利法攸關全國農田水利服務效能提升,賦予灌溉管理與灌溉水質保護、取締等公權力,以維護灌溉秩序、健全農田水利,以及確保灌溉水質安全;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後,為了保障農田水利會現有職員工作權,法案也規定了改制後人員權益保障事項及現有資產處理,以確保全國農田水利事業永續發展。蘇貞昌要求農委會要積極與立院各黨團協商,早日完成立法。

《農田水利法》草案有7章34條,主要規範公權力事項、水利會人員工作保障,以及確保水利會資產專款專用。公權力事項包括:農田水利事業區域、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劃設、禁止及罰責,農委會農田水利處長謝勝信表示,目前的農田水利會雖管轄60%的水資源,但沒有公權利,遇到任何污染水源等違規問題,沒有法源依據可取締開罰,農水法通過後,即有公權力的賦予,針對水利事業區會有劃設公告、規定禁止事項及處罰原則,以確保水資源的管理效率及水質保護。

針對現有員工權利保障的承諾,謝勝信說,基於保障原水利會2300名職員的工作權益,會成立17個灌溉管理組織,接納目前17個水利會的員工,並比照現行制度訂定管理規則,員工權利可受保障。謝勝信強調,「水利會員工現在的雇主是水利會的會長,但未來的雇主就是農委會,工作權利會更有保障」,只要把水資源管理好就行。同時,農田水利事業人員的人事制度也不適用勞基法,而是比照公務員,是優於勞基法的規定,草案也規定未來新進人員的甄試則由農委會辦理。

另外,就是眾所矚目的資產問題,有些水利會資產豐沛,因此水利會改制的拉鋸中,資產轉移備受關注。謝勝信更是特別說明,「這不是充公」,原17個農田水利會的資產,將成立17個作業基金接納,也跟國產署確認過,這些資產不受國產法的限制,例如,水利會的土地處理所得將納入各水利會作業基金,若有其他單位需要撥用水利會的土地,也會要求有償撥用,資產所得或是經營所得均納入各水利會作業基金,不會外流;另外,政府每年撥補的60億元經費會繼續撥補,若有需要擴大灌區也會另外給財源及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