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統計數字,看建構農業職災保障的必要性

文/何嘉浩

中秋節剛過,當大家品嘗美味文旦時,背後卻也有幾則與文旦栽種相關新聞值得關注:「誰說文旦貴!直擊採果阿嬤失足墜樹」,說明一位經驗老道的工人,採摘文旦一時失足,差點從樹上掉落。

「樂天獨眼農,種文旦看透人生」,談到一位農友過往割草時,左眼被小石頭打中失明,而且70 多歲了體力差,只能拖著板凳一株一株的照顧文旦。

「父噴農藥中毒,青農返鄉改種有機文旦有成」,提到4 年前花蓮某位農友噴灑農藥時,噴藥高壓管爆開,藥水淋滿全身,不久後昏迷,送急診住院1 週才出院,讓他的兒子決定返鄉用有機方式種植。

這3則不同新聞共同形成農業工作中面臨的職業傷害縮影。農民本身欠缺職業安全意識,出事了又欠缺職災保險理賠,怕作物來不及收成,帶著病痛咬牙繼續從事農作。農業與其他行業相比,風險是否算高?有法源可保障從農者的職業安全嗎?

農民高齡化、無職安觀念,增加職災風險

臺灣雖然尚未有專門統計農業職業災害的風險資料,但可從行政院主計處「2015年農林漁牧業普查初步統計結果提要分析」中,思考農業是否為高風險行業。

主計處報告顯示,農業經營管理者平均年齡為63.2歲,趨向高齡化。在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中高齡勞工職業安全健康初探研究」中,也包含農林漁牧業受僱者的統計。值得注意的是,在20種行業別裡面,農林漁牧業61歲以上的受僱者比例是最高的。

統計顯示,農林漁牧業從業者「無定期健康檢查」、「無職業安全教育」比率普遍最高,農林漁牧受僱者受傷的比例也高,近1 年有受傷或患病比例平均高達28%左右。

從研究可知,從農的風險一直都存在,除了部分農業從業人員組成職業工會投保勞工保險而享有職災保障,在現有農民保險不具備職災理賠的情況下,加上農民並非勞工,遭遇職災時,並無法享有社會保險的保障。

然而,農業本身就是一個「職業」,農民工作也屬於勞動行為,將農民職業災害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管理,並配合將來《職業災害保險法》(簡稱《職災法》)單獨立法納入保障,或許是解決現有農民欠缺職災保險保障的解決方式之一。

農業人力短缺,農忙時期,農村多只有高齡者。

推動《職災法》單獨立法,保障對象也應納入農民

《職業安全衛生法》的前身為《勞工安全衛生法》,主要是為了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所制定。過去此法適用範圍有限,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之回顧與展望」研究,2012年勞工人數總計818萬6,000人,適法勞工只有541 萬2,000 人,僅為勞工總數的66%。

基於勞動平權與臺灣憲法平等原則,此法歷經多次修法,於2013年6月18日第4 次修正,將範圍修改為「適用於各業」,也就是包含「農、林、漁、牧業」,並於2014年7月3日施行。

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也說明,所保障的工作者,是指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職業安全法施行細則》第2條也詳加說明,自營作業者是指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

農業人力短缺,農忙時期,農村多只有高齡者。但以農民這類型的自營作業者來說,通常缺乏重視工作場所安全衛生的觀念,將其納入法規管理後,政府也需要加強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與宣導,輔導其工作場所符合規範,改善工作環境。

依據「2016年勞動統計年報」, 臺灣農、林、漁、牧業的從業人員從1978年的24.92%,到2015年下降至4.95%。民以食為天,農業人力短缺不只是由於老農凋零,若要吸引更多年輕人投入,如何透過輔導及教育訓練的機制,建構友善的農業職業工作環境與職業安全保障,才是永續農業發展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