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醫師】如何與農藥仙仔競爭?實務經驗是關鍵!

文/ 郭琇真 首圖攝影/ 黃世澤

文/ 郭琇真 首圖攝影/ 黃世澤

臺灣農業界倡議植物醫師制度數十年,11年前農委會防檢局曾與台大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教授孫岩章試辦「農會植物醫師制度」。試辦後多年為何未能順利推動立法?遇到甚麼挑戰?

根據防檢局103年度委託玄奘大學企管系助理教授陳雅惠進行的〈台灣植物醫師制度之探討〉研究指出,植物醫師缺乏實務經驗,無法獲得農民信任是一大主因。

此外,有學者擔憂現行《植物醫師法》草案未規定農民買農藥得搭配植醫開立的處方,那臺灣數十年來長存的「醫病關係」,也就是農民把農藥販售業者當「仙仔」,聽信部分農藥行亂推薦農藥的狀況,很難獲得改善。

對於植物醫師實務經驗不足的問題,近年來包含中興、嘉義大學等植醫相關系所均努力加強學生的戶外實習課程,鼓勵學生赴農改場、農試所等一線單位汲取經驗,同時學校也將成立植物醫院,訓練診斷等實務能力。

對於已畢業、有意從事植醫的相關系所學生,防檢局也將持續推動「實習植醫制度」,累積看診經驗,希望《植物醫師法》完成立法,第一批通過植醫考試合格者出爐時,都已經具備足夠的實務經驗。

另外,防檢局也希望未來3至5年植醫行業較成熟,從業人員的量能出來後,將規劃一些風險性高、需特殊管制的農藥交給植醫管理,以改善部分農藥行亂推薦農藥的狀況。

防檢局委託研究:農民對植醫的實務經驗有疑慮

防檢局在103年曾委託玄奘大學企管系助理教授陳雅惠針對臺灣植醫制度進行探討,該份研究報告指出,農民普遍對植醫的實務經驗抱持懷疑態度,且因目前農藥行、農改場等免費諮詢管道眾多,農民大多無法接受未來植醫看診需收取費用。

該項研究透過面訪對100多位實際務農者進行問卷調查。調查指出,農民認為植醫至少要有3至5年的實務經驗,專業度才較足夠,而目前國內植保相關系所畢業生實習經驗大多1至2年,恐怕很難獲得農民信任可以解決新的或農民不知道的病蟲害問題。

對此,中興大學植物醫學暨安全農業碩士學位學程主任詹富智表示,加強在學學生的實務經驗絕對必要。據統計,現行約有15%的農民,遇上病蟲害問題會向各地區農業改良場或農業試驗所請教,這些研究單位擁有很豐富的植物病蟲害資料,因此若要加強學生與業界接軌,可優先選擇這些單位實習,讓學生能短時間、快速汲取經驗,再到農會或大型農場擔任實習植物醫師時,才能具有執業的基礎能力。

嘉義大學植物醫學系主任郭章信則說,嘉大去年便導入課程分流、加強實習課程,如同人醫培訓一樣,醫生的經驗累積要豐富,得越多人傳授越好,因此鼓勵學生到各改良場實習是強化實務經驗的一個方法。

另外,郭章信認為,學校也需設立植物醫學教學醫院,該機制類似醫學的教學醫院,農民有疑難雜症可到教學醫院請教,學生則可透過教學醫院資源和累積的案例分析,訓練診斷等能力。

前實習植醫建議,植醫培訓朝分類發展

11年前曾參與「農會植物醫師制度」進駐新竹縣新埔鎮農會的林秀橤,現為農委會茶業改良場製茶股股長。她回憶,當年社會對食安的重視程度不若現在,農民對植物醫師的認識也不多,而自己剛從大學畢業不久,要能夠對單項作物的疫病蟲害暸若指掌,沒那麼容易,再加上這項制度是首度試辦,後援普遍不足。

與11年前首度試辦相比,林秀橤認為去年農委會在美濃、莿桐農會啟動的實習植醫計畫,背後有一整個教授團隊支撐,實習植醫遇到不懂的病徵較容易尋求協助。

林秀橤說,這些年來植醫實習模式的修正,再加上未來有立法基礎後,植醫相關系所學生念書會更有目標,讓學有所用得以實現,既協助農民也同時幫助消費者。

不過她也提醒,有些問題可能需要更進一步討論。例如植醫若受聘於農會的推廣部,需不需要承擔業務推廣壓力?能否只單純地做好植醫工作?又或者植醫培訓上,能否朝單項或數種屬性接近的作物去精進,畢竟「沒有人有辦法精通所有作物的病蟲害問題或植物健康管理。」

林秀橤認為,課堂教授的通常是大概念,與實際農民遇到的狀況會有落差,植醫培訓若能朝分類專業發展,對農民來說會更有幫助。

《植醫法》沒約束農藥販售業者學者憂農民濫用難改善

長期關注農藥管理問題的中興大學植病系教授曾德賜則強調,目前《植醫法》草案並沒有約束到農藥販售業者,未來農民遇上疫病蟲害等問題,還是可直接到農藥行買農藥,臺灣數十年來長存的「醫病關係」,也就是農民將農藥行當成「仙仔」,聽信部分農藥行亂推薦農藥的狀況,很難馬上翻轉。

曾德賜表示,他可以理解農政單位「先求有再求好」的心態,但農藥販售行為未來勢必得走向「專業化」,也就是買農藥需經由植醫診斷、開立處方,才有辦法改善農藥濫用的問題。

曾德賜說,若農政單位認為需先創造植醫行業後,再逐步改善農藥販售亂象,那《農藥管理法》應同步進行修正,仿照美國在1996年通過的《食品品質保護法(FQPA)》,重新檢討所有登記農藥的最高殘留容許上限(MRL),變相讓許多不合時宜的高風險農藥退出市場。這項制度成功後,也吸引歐盟、加拿大等地的效仿。

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表示,103年底立法院修正《農藥管理法》時,除規範農藥販售業者需開立流向證明外,也同步將美國重新檢討既有農藥的制度納入法規當中。

他說,未來凡核准登記滿15年的農藥,在申請許可證展延時,應重新檢附毒理試驗資料。不過當時修法給予5年緩衝期,檢討舊藥的制度最快在108年底才會生效。

馮海東說,現在市場沒有植醫的狀況下,很難直接規範農民買農藥需經植醫診斷,至少得等3至5年,植醫從業人員的量能出來後才能授予權力。未來不只是劇毒農藥,只要風險性高、需進行特殊管制的農藥,農委會將傾向交由植物醫師管理。

他進一步表示,在植醫培訓上,直到《植醫法》成立、第一批通過植醫考試合格者出爐前,農委會將持續推動「實習植醫制度」,讓現行植保相關系所畢業的學生有地方磨練實務經驗。此外,農委會也將陸續和擁有植保或植醫系所的大專院校合作,試辦植物醫院,增加學生在校實習的機會。

目前《植醫法》草案正由農委會審議,通過後將送至行政院會討論。農委會期待今年底前行政院可以通過,最快明年《植醫法》草案就能送進立法院進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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