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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苗買賣無「證」開罰惹議 農糧署擬為少量交易玩家修法放寬規定

近期各地方政府加強宣導農民買賣種苗需要申請取得「種苗業登記證」,否則可能遭罰最高30萬元,讓不少園藝玩家抱怨取證繁瑣,也擔憂僅是少量交易就遭重罰。農業部農糧署2日會議決議朝「取得保護產業及市場交易之間的平衡」方向進行更有彈性的修法,包括為少量交易、非大規模繁殖生產者,研議修法放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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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售種苗、盆栽均須取得「種苗業登記證」 違者最高可開罰30萬元

近期地方政府加強宣導,無論是個人或業者販售菜苗、花苗或樹苗等苗木,均須申請取得「種苗業登記證」。農業部農糧署今(28)日證實,為了維護合法品種種苗在市場流通的秩序,《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因此將種苗交易納管,只要是販售以栽培、繁殖為目的的種苗,販賣者就應取得「種苗業登記證」,違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