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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釣魚不能賣魚! 漁業署推「見習船員」新制讓釣友從事漁業合法賣魚

為維護海洋漁業資源永續發展及合法漁民的權益,依照《漁業法》第6條規定,從事海洋休閒釣魚的釣友,若「販售」漁獲物就會違反《漁業法》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漁業署現正推動「見習船員制度」,讓一般民眾只要經過4小時見習船員訓練,即可申請「見習船員」手冊,搭乘一支釣等特定漁船從事漁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