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廢園轉作補助最高每公頃25萬元 明年起申請時間不限、可分三年移除

農糧署推動檳榔廢園轉作從103年起至110年已減少1成多面積。(圖片提供/農糧署)

農委會今(12)日公布,將再推動檳榔廢園轉作,農友參與檳榔廢園轉作最高可獲補助每公頃25萬元,明年起至114年底受理申請,農友全年皆可申請、沒有時間限制,且為提升農友經營彈性,可先轉作推薦作物再廢園,檳榔可分3年完成移除。

農糧署表示,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研究證實,檳榔(籽)屬第一類致癌物,即使不含任何添加物的檳榔籽也會致癌。配合中央癌症防治政策、維護國民健康,103年起推動檳榔廢園轉作迄110年,讓國內檳榔種植面積從4萬4,959公頃降至4萬80公頃,大約減少1成1。

持續推動檳榔廢園計畫,農糧署再研議提「112-115年檳榔廢園及轉作方案」,凡平地或山坡地種植檳榔的農牧用地皆可參與檳榔廢園及轉作,申請時間為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有意願申請的檳榔農友可攜帶身分證及農地所有權狀等資料,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詳細資訊可在農糧署網頁(www.afa.gov.tw,首頁/農糧業務/檳榔廢園及轉作專區)查詢,或洽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或縣(市)政府。

農友參與檳榔廢園補助每公頃15萬元,若再轉作推薦作物且在山坡地範圍內,可再補助田間管理費每公頃10萬元,合計25萬元;若轉作範圍在平地,則可補助田間管理費每公頃5萬元,合計20萬元。農糧署作物生產組長陳立儀表示,山坡地取得水源及運輸成本較高,因此補助田間管理費較高,檳榔廢園轉作最多可分3年執行完成。

為了符合多元化消費需求及提高農友參與意願,農糧署鼓勵轉作推薦作物包括油茶、油柑、綠竹筍、茶、咖啡、可可、羅漢松、牛角瓜、黃梔子、牛樟、獼猴桃、酪梨、山竹、榴槤、紅毛丹、板栗、新興柑桔類、牛奶果及臺灣香檬等19項,任農友選種。

檳榔廢園轉作油茶。(圖片提供/農糧署)

陳立儀說,推薦作物是經試驗改良場所或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推薦無產銷之虞且適地適種者,未來視地方需求仍可新增品項;且這些作物均有契作收購的農民團體,有意轉作農友可先洽詢合作再轉作,確保收益。他指出,因荖花、荖葉是配合檳榔種植的作物,只要檳榔減少,荖花、荖葉自然減少,因此未納為廢園補助作物。

國內各縣市中以屏東縣種植檳榔面積最多,往年面積可達1.2萬公頃,近年推廣廢園已降至1萬多公頃,農糧署今日選擇屏東內埔天后宮廣場舉辦記者會,並規劃即日起於屏東及嘉義主要產區辦理5場次檳榔廢園轉作推廣說明會,以移動便利的舞臺車開往各鄉鎮,透過淺顯易懂的戲曲表演,將檳榔廢園轉作補助相關措施告訴農民。

農糧署檳榔廢園轉作推廣說明會,以行動舞臺車開往各鄉鎮,透過淺顯易懂的戲曲表演,將補助相關措施告訴農民。(圖片提供/豐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