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審核農損現金救助 陳吉仲:程序和標準需面對氣候變遷 核發有專業依據

農委會每年編列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預算17、18億元,但受到氣候變遷影響,實際核發常超支。(圖片提供/農委會輔導處)

遇到天然災害事件,農委會發放現金救助協助農民盡速復耕,審計部審核中央政府110年總決算認為,農委會核發救助受災面積超過土地登記面積,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7)日表示,現金救助是由各地鄉鎮公所「確定有沒有20%的損失」,最後才執行,農委會最後核定統計數字,直接撥款。

陳吉仲表示,農委會每年編列預算17、18億元現金救助,但因為氣候變遷影響,未來希望可以編足,「老天爺要怎麼預測是非常困難的,但這樣的氣候趨勢是在增加的」。

地方勘災農委會核定救助  農業保險持續上路

他強調,農委會會再跟審計部說明,「不是一定的豪雨的標準,才會造成作物及農產品的損失,因為現在各式各樣的樣態非常多,針對此議題,農委會都有相關資訊和統計,正在匯整中。」例如去年8月豪雨一發生以後,不用勘災就知道木瓜或洋香瓜全部受損,所以我們精進簡化程序,決定核發現金救助的背後,都有相關的專業和統計數字的依據。

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比對108年至110年全國地籍資料與106年至110年度現金救助清冊資料,核定救助受災面積約1,096公頃,超過土地登記面積約773公頃,核發救助土地有列管在案超限利用山坡地,有已申領休耕或種植景觀作物補助者,也有疑似夾雜農路、水塘、空地、農舍等建物者。

陳吉仲今日出席「111年漁青交流座談會」前受訪表示,符合天然災害損失的公告有一定程序,包括農漁畜產業單位、場試所,還有地方政府的農業單位,包括縣政府到鄉鎮區公所,都有派代表共同參與後,確定符合救助,農委會才會公告;公告後,在執行面,須由鄉鎮公所讓農民申報完,確定有沒有20%的損失,最後才執行,所以不是農委會在執行,農委會是最後核定統計數字,直接撥款。

陳吉仲表示,審計部報告提到一些相關議題,但這些議題比例都非常低,例如如果是休耕、沒有種植,就不能領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這個比例愈來愈低了,地方政府也樂意配合」;審計部也特別希望我們用保險取代現金救助,農委會今年把將近20多萬公頃稻米的現金救助每公頃1.8萬元轉為保險,就是最具體的案例。

陳吉仲強調,審計部有些建議是長期的,農委會都有陸續改進,而且這是牽涉中央和地方政府執行部份,更重要的是,我們怎麼樣用保險來保障農民的權益。

查核存在資訊落差?農糧署:每4個月比對地籍資料

農糧署長胡忠一今日出席「111年國產包裝食米暨米食製品品牌形象輔導計畫成果發表記者會」也提出說明,農損現金救助發放要從速、從簡發放,幫助農民盡快復耕,當農委會公告某鄉鎮為現金救助、低利貸款區域,農民要在10天內到公所申報災損,公所須於30天內完成勘災、造冊,送交縣市政府,縣市政府需於1周內抽查,沒有浮濫發放就會彙報農委會,農委會即發放現金救助。

農糧署長胡忠一說明現金救助核發流程。(攝影/游昇俯)

但由於地方公所承辦天災現勘業務人員多為1人、頂多2人,當天災接連來到,時常忙不過來,但只要經過縣市政府抽查完畢彙報農委會的結果,農委會一般都會尊重;農委會則是從96年起即利用內政部地政司的地籍、航照資料,每4個月「碰檔」(比對資料)一次,確認核實發放,但因申報數量太多,無法像公所一樣到第一線現勘。

胡忠一說,地籍資料常因土地繼承、移轉或是地籍線因地震等因素變動,導致土地現況已與過去不同;農糧署每4個月「碰檔」核實一次,審計部則是經過1年後查核,存在時間差所致,且因審計部透過電腦圖檔比對判釋,有些可能因雲層遮擋而誤判為農塘、建物,但實際卻為農地無誤。

胡忠一指出,發放現金救助,經地方政府抽查、農委會複查,確實有不符情形,農民溢領救助就需要繳回;現金救助撥付平均要55天,因基層人力短缺,農委會也透過降雨量、氣溫等氣象科學指標,大區域認定災損,讓現勘人員不用那麼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