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一口氣開放進口42種農作物「派滅芬」殘留容許 櫻桃藍莓都在列

食藥署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圖片來源/Pixabay)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3)日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增修訂亞醌蟎等14種農藥68項殘留容許量,其中「派滅芬」這項一口氣增訂42種作物從國外進口的殘留容許標準,預告期60天。國內部份由於派滅芬尚未在臺灣取得許可證,因此即使殘留容許量正式公告,國產農作物仍是不可使用,國產農產品也不得檢出。

食藥署表示,增訂派滅芬(Pydiflumetofen)42種農作物的殘留容許量是因為業者台灣先正達公司申請進口容許量,並提交相關試驗報告,由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審議通過。

42種農作物包括:堅果類的杏仁、美洲胡桃;麥類的大麥、小麥、燕麥;雜糧類的玉米;乾豆類的大豆、棉籽、菜豆(乾)、萊豆(乾)、豌豆(乾)、落花生、油菜籽;豆菜類的菜豆、豌豆、豌豆仁、菜豆;瓜菜類的胡瓜、夏南瓜;根莖菜類的胡蘿蔔、洋蔥、馬鈴薯、蘿蔔、甜菜根;小葉菜類的不結球萵苣、芹菜、芥菜、青蔥、菠菜;果菜類的甜椒、番茄;梨果類的蘋果、櫻桃、梨、李、桃;小漿果類的藍莓;瓜果類的香瓜、洋香瓜;柑橘類的葡萄柚、檸檬、柑桔。

根據食藥署提供各國對於派滅芬的殘留容許標準,美國(2018年)、日本(2020年)、澳洲(2018年)目前均訂有殘留容許量,食藥署表示,派滅芬在歐盟還不是核准使用的農藥,因此歐盟的殘留容許標準僅有0.01ppm,臺灣則是針對42種農作物訂定0.02至20ppm不等的標準。

食藥署指出,農藥的准登記及修訂殘留容許量,分別由農委會及衛福部辦理,針對進口農產品,因農作物生長環境、病蟲害防治及用藥方法與國內情形不同,由食藥署參酌先進國家作法,受理增修訂進口農產品殘留農藥容許量申請;農藥殘留容許量的修正,經專家委員審核通過,可在保護國內消費者飲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及管理農藥。

今天預告修正的14種農藥名單為:亞醌蟎、亞托敏、賽普洛、氟尼胺、氟大滅、護汰寧、曼普胺、平氟芬、普克利、派滅芬、Pyrifluquinazon、速殺氟、四克利、加撲草。

派滅芬在國內尚未取得許可證,因此國內農作物均不可使用,但目前有一款混和劑「護汰派滅芬(FLUDIOXONIL + PYDIFLUMETOFEN)」可使用於結球萵苣(菌核病)、草莓(灰黴病)、葡葡(灰黴病)。

食藥署今預告修正42種進口農作物的派滅芬農藥殘留容許量,不過,防檢局表示,日前有廠商申請派滅芬使用於十字花科(黑斑病)及印度棗(白粉病),並不在42種作物名單中,防檢局已審議通過,今年2月已請食藥署訂定殘留容許標準,未來是否新增作物品項及訂出殘留容許量,尚待食藥署決定。

此次「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也有刪除農藥殘留容許量的項目,歐殺松、滅賜松、大克蟎、滅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