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斷橋意外曝光外籍漁工住這樣!陳吉仲允諾協助顧勞權

日前南方澳跨港大橋意外,造成6名菲籍與印尼籍漁工身亡,外籍漁工的勞動權益成為輿論關注焦點,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因此呼籲中央,應盡快擬定方案提供漁工陸上居所,保障外籍漁工起居安全。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透過臉書做出回應,農委會已在基隆、澎湖及高雄設有外籍漁工休憩中心,近期也正與宜蘭縣政府合作,規劃將南方澳的中國漁工岸置處改為漁工會館,會持續滾動檢討政策,讓外籍漁工有更好的勞動環境。

1日南方澳跨港大橋斷橋壓毀3艘剛好在橋下的漁船,甚至事發當下就有正在洗澡的菲籍移工,因為聽到聲響奪船而出才撿回一命。意外發生後,其他移工平時在船上生活的空間照片跟著曝光,光線不足又狹小的空間讓不少民眾看了很不忍心。外籍漁工權保障聯盟表示,勞動部對境內聘僱的外籍移工,要求雇主需備有「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卻並沒有對居住安全有更多的要求,而境外聘僱的漁工因沒有入境文件,即便進入港口也不得上岸,只能在船上休息,但船艙的住宿品質相當差。因此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應盡快研擬方案,讓境外聘僱的漁工在陸上有休息空間,並且強制雇主在回港時不得讓漁工在船上住。

農委會:修法設勞動薪資底線、設置岸上休憩空間

陳吉仲對外界關心漁工權益表示認同,強調農委會積極提升外籍漁工權益,像是已經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依就業服務法引進的境內聘僱漁工,已全面適用勞基法;境外聘僱的漁工,也以國際勞動組織漁撈公約(ILO188)為基礎,要求雇主每月給付薪資不得低於450美元、每日休息時間不得低於10小時、死亡保險不得低於100萬等。

而船艙生活空間過於狹小的問題,陳吉仲也表示,已經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要求新建一定規模以上的遠洋漁船,漁工起居艙必須符合ILO188的規定,而現成的漁船若提升起居艙的空間和數量,農委會讓這些船隻為此增加的噸位不用補足汰舊噸數。另外,農委會已在基隆、澎湖及高雄設有外籍漁工休憩中心,讓外籍漁工靠港時可在裡面從事各種活動,也與宜蘭縣政府合作,會將南方澳閒置的中國漁工岸置中心改為漁工會館,高雄區漁會之後也會在前鎮漁港設有船員服務中心,作為漁工休息和住宿空間,未來國內其他地方外籍漁工集中的區域也會陸續增設休憩中心。

勞基法保障不足 陳添壽:可研議適用本國漁工的海難救助資格

至於外籍漁工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陳吉仲也說,雇主需要安排治療且負擔費用,如果不是工作受傷,雇主仍須協助安排治療、預墊醫療費用。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日前受訪時也說,這些外籍漁工對臺灣漁業貢獻良多,看到漁工發生意外他比誰都難過,這些意外身亡的外籍漁工因屬境內聘僱,適用於勞基法,但因年資限制獲賠的金額比較少,本國籍漁工除了勞基法的保障之外,還有150萬的平安保險和海難救助金,其實未來也能考慮將一定年資的外籍漁工納入海難救助金的保障對象,增加對外籍漁工的勞動福利。不過,陳添壽也強調,在居住空間上,要看到漁業的特殊性,政府能施力的範圍有限,只能增加公共設施,不能取代雇主應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