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船外機汽油補貼申請3月底截止 補貼金額最高2.7萬餘元

漁業署照顧漁民,除漁船用油免徵營業稅及貨物稅外,還享有優惠油價補貼款,可減輕生產成本。(圖片來源/Pixabay)

110年度漁船船外機汽油補貼從今年1月起受理申請,補貼金額依據110年92無鉛汽油均價計算,每公升補貼9.445元,最高可補貼2萬7,674元,申請期限即將於3月31日截止,符合資格漁民,備妥110年度進出港資料及本人的郵局或農會、漁會信用部金融帳戶資料,盡速向所屬漁會提出申請。

漁船用柴油部分,則是在漁民購油時,由漁船加油站直接扣除補貼款及稅款。

漁業署照顧漁民,除漁船用油免徵營業稅及貨物稅外,還享有優惠油價補貼款,可減輕生產成本,漁業署自98年度起將漁船(筏)船外機所使用的汽油,納為漁船用油補貼油品,每年約有6,000餘名漁民受惠。

漁船船外機汽油補貼依照漁船噸級、漁筏長度、出海作業日數及時數制定5個補貼級距,且補貼年度出海作業須達30日且達60小時以上才可獲得補貼。110年度補貼金額依當年92無鉛汽油平均免稅牌價每公升19.25元的14%,加計貨物稅計算後,補貼每公升9.445元。若以最大漁船級別、最長出海時數的最優補貼用油量2,930公升計算,最高補貼2萬7,6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