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補助申請剩40天 大型農機申請延長至10/12

大型農機補助申請期限比照小型農機,延長至10月12日截止。(圖片提供/農糧署)

大型農機補助申請期限比照小型農機,延長至10月12日截止。(圖片提供/農糧署)

農委會大、小型農機補助今年依農民政策配合度高低評分,排定補助優先順序,視預算核定額度給予補助,且補助農機廠牌型式也限農糧署所公告者。原定大型農機申請期限9月1日截止,考量仍有許多農民來不及申請,農糧署比照小型農機、延長申請期限至10月12日止。農糧署表示,農機補助已規劃13億元預算經費,但仍待行政院核定。

申請農機補助農民,農糧署將依拍賣市場實名制、農產品農藥殘留合格、參與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進行綜合病蟲害管理(IPM),以及通過產銷履歷、有機驗證與否等農業政策配合項目,給予1至5分配分,依據分數高低排定補助優先順序,再依實際預算額度給予補助。配分條件可於「110年大小型農機補助實施計畫及相關附件」:https://pse.is/3kt44u下載查詢。

通過有機、產銷履歷與臺灣優良農產品等驗證、具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QR Code)、經友善環境耕作登錄的農民、農委會輔導且登錄有案的青年農民、花卉產銷班班員等,可申請小型農機補助;耕作面積達10公頃以上的農民,以及含農委會輔導的各地方機耕團在內的各種機耕團體成員,不限各縣市農業機械耕作服務協會會員,均可申請大型農機補助。

申請大型農機補助者,所購置的農機必須安裝全球定位系統GPS定位訊號發送裝置,有接受汛期農糧作物搶收調度的義務;申請小型農機補助,則須配合實名制購買肥料或農藥政策有案者,除了有機及友善耕作農民、蜂農不受此限制。

大型農機補助申請者須準備申請書、身分證、訂單證明、個人資料公開授權同意書、配合調度切結書,以及機耕團體成員身分或土地清冊等資格證明,向所在地農糧署各區分署及辦事處申請;小型農機補助申請者則須準備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到所在地農會申請。

根據農糧署統計,截至9月1日止,大型農機申請約410臺,包括曳引機330臺、聯合收穫機80臺;小型農機申請約4,000臺,申請前五大類機種分別為割草機約760臺、噴霧機560臺、搬運車460臺、中耕機360臺及施肥機350臺。

農機補助金額在補助上限內,依售價補助3分之1為原則,可獲補助農機限於農糧署所公告牌型,詳見「110年大小型農機補助牌型一覽表」:https://pse.is/3msfq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