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農機補助還要「樂捐」? 農糧署:全數匯農友帳戶

農委會農糧署重申,機耕協會「不應將政府補助款作為會員回饋協會經費收入來源」。(圖片提供/農糧署)

農委會108年起擴大農機補助,但近來網路流傳影片,雲林縣農業機械耕作服務協會要求會員將農機補助款的1成「樂捐」給協會,引起會員不滿。農委會農糧署表示,補助款應全數給農民,機耕協會「不應將政府補助款作為會員回饋協會經費收入來源」。

為紓解農村勞動力不足,因應汛期農糧搶收的需求,農委會補助農民購置曳引機及聯合收穫機等大型農機,提供農民購買農機價格3分之1的補助,機耕協會會員購買農機補助則與一般農民不同,可有40%的農機補助。

機耕協會會員購置農機主要從事代耕服務,不僅是自用,且申請補助時即需簽署切結書,汛期搶收農糧時要配合政府調度使用,因此可獲較高的農機補助。目前國內除了全國性的中華民國農業機械耕作服務協會聯合會,另有14個地方型的縣市機耕協會。

農糧署農業資材組組長黃俊欽表示,透過機耕協會申請農機補助,農糧署要求補助款應全數給農民;並且經查證,補助款由機耕協會聯合會直接匯入農友帳戶,撥入款項並無短少,均全數撥入農友帳戶。

黃俊欽指出,過去曾發生機耕協會來函農糧署,希望會員申請的政府補助能部分作為協會行政費用,農糧署即聲明為達農機補助計畫目的、避免造成會員困擾,不應將政府補助款作為會員回饋協會經費收入來源,此次重申立場。

農糧署表示,經要求,此次爆出爭議的機耕協會已同意將會員「樂捐」贊助款退還,另如有涉及不法,農糧署將請相關單位調查,確保農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