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金」褪色成致癌物 檳榔食安引關注

檳榔被國際癌症中心認定為第一類致癌物,農委會鼓勵轉作廢園,但目前山區仍還有許多檳榔園。(攝影/記者許素惠)

曾被視為「綠金」的檳榔被相關研究認為有致癌風險而褪色,農委會2019年底前,也以每公頃15萬元鼓勵檳榔廢園轉作其他作物,然而目前山區仍處處可見檳榔園,食安當道,幾乎所有食物、食品都有相關法令可規範,唯獨檳榔無法管,衛生局單位說,檳榔不是食品也非藥品,只能道德勸說不要賣、不要吃。立委認為有修法納管必要。

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曾發表專論公布,檳榔子本身即是第一類致癌物,換言之,檳榔子(檳榔果,俗稱「菁仔」)即使不加添加物,也會致癌,但是國內吃檳榔的人還是不少,檳榔攤處處林立。

雲林縣議員陳俊龍接獲陳情,指雲林縣沿海居地區有業者疑在檳榔內加了化學藥品,讓檳榔吃起來口感特別好,吃久會上癮,生意好得不得了,臺灣吃檳榔的人少說也有200萬人,一般食品都有清楚的成分標示,檳榔那麼多人在吃,卻完全不知道裡面到底加了什麼,衛生單位應該加強稽查。

檳榔攤處處林立。(攝影/記者許素惠)

雲林縣衛生局長曾春美說,檳榔主要以荖葉、荖花、荖藤和石灰等作為配料,不過根據研究,即使沒有加配料,純粹的「菁仔」含檳榔素和檳榔鹼成分,仍具有潛在的致癌性,因為不是食品,也非藥品,所以目前無法可管,只能加強宣導、道德勸說不要吃。

陳俊龍建議應循「菸害防治法」將檳榔定位清楚,並擬定法令規範。

立委林文瑞說,檳榔攤若妨害交通,警察會取締;亂吐檳榔汁,則屬於環保開罰範疇;但是對於青果、配料、販售及食用可能造成健康危害的疑慮,卻找不到管理權責部門和規範法令,確實是食安漏洞。

林文瑞與立委蘇治芬、劉建國等一致認為,應進一步研究修法納管,在法規尚未周全前,呼籲政府加強宣導、提醒人民檳榔對健康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