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鯨鯊、蘇眉魚等8種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 人工繁養須登記

今年6月甫列入保育類的鯨鯊未來人工繁殖個體也必須適用野保法規定。(圖片提供/海保署)

海洋委員會公告《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之人工飼養或繁殖之海洋野生動物種類》,較98年7月農委會公告版本,新增鯨鯊、口蝠鱝、蘇眉魚、紫山多杯孔珊蝴等8種保育類海洋野生動物,總計適用野保法的人工繁養之海洋野生動物種類含括5大類共約150種,均為保育類。海保署指出,此次公告9月1日生效前,已飼養公告物種個體者,須在今年11月30日之前,向地方政府辦理登記。

海委會海保署107年4月成立後,取代農委會,成為野生動物保育法中有關海洋野生動物保育的中央主管機關,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5條規定的海洋野生動物種類,由海保署於109年8月26日公告、9月1日正式生效,在公告前若已飼養或繁殖公告名單上的個體,須在109年11月底前,向飼養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逾期未登記飼養或違反繁殖規定,可處罰鍰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並得沒入飼養的動物。

海保署說明,農委會於98年7月公告修正的《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之人工飼養或繁殖之海洋野生動物種類》,與海委會最新公告內容不同之處, 主要是公告種類增加,新增非洲海牛、鯨鯊、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曲紋唇魚(蘇眉魚)、隆頭鸚哥魚、柴山多杯孔珊瑚、福爾摩沙偽絲珊瑚。

蘇眉魚俗稱龍王鯛,全臺數量所剩不多,但幾年前都還傳出被人捕食的消息,蘇眉魚原本就是保育類野生動物,若對其騷擾、獵捕、宰殺,刑責最高5年以下;柴山多杯孔珊瑚在中油三接工程範圍內的大潭藻礁被發現而出名,這次新增種類還有另外一種更為罕見的珊瑚-福爾摩沙偽絲珊瑚,海保署副署長吳龍靜說,數量比柴山多杯孔珊瑚更少。

吳龍靜表示,公告新增的8種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之人工飼養或繁殖之海洋野生動物種類,若未來有人工復育計劃,從野生個體的採捕、飼養、繁殖等,均須經主管機關同意,且只限學術研究目的。

海委會參照今年4月底修正的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公告《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之人工飼養或繁殖之海洋野生動物種類》,其物種種類可分為海洋哺乳類、海洋鳥類、海洋爬蟲類、海洋魚類及其他種類五大類,合計約150種左右。依野保法第55條公告後,這150種海洋野生動物的人工飼養、繁殖個體的管理,都將適用野保法相關規定,輸出入、買賣、陳列展示須依野保法規定申請同意,且須基於教育或學術研究目的,並經主管機關同意,才能繁殖。

吳龍靜說,人工飼養繁殖處所以動物園、博物館為主,飼養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依規定本來就要登記,海委會對於目前人工飼養情形亦有所掌握,根據海保署統計,前只有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基隆市、屏東縣、澎湖縣轄內的動物園、博物館、大專院校或宮廟有飼養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所飼養物種種類為海龜、海豚、白鯨、水獺、海牛、斑嘴環企鵝、曲紋唇魚。

至於目前已知紀錄極少的巨口鯊,為何未名列新增名單?吳龍靜解釋,要將海洋野生動物公告為保育類,須經嚴謹的審核標準,經過科學調查取得足夠的科學資料及證據,以證明符合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的資格,若缺乏科學證據將其列為保育類,易遭質疑,對於巨口鯊的研究目前還在進行中,若能取得足夠的科學證據,就會將巨口鯊列為保育類。

柴山多杯孔珊瑚未來倘有人工繁殖個體也必須適用野保法。(圖片提供/海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