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總編輯—以里山精神推動林下經濟,探討保育與開發的共處模式

口述/陳美惠 採訪․ 整理/林書帆 攝影/謝佩穎

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教授-陳美惠

臺灣大學森林學研究所博士,專長為社區林業、生態旅遊、里山倡議。現任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教授、社區林業中心主持人、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董事。曾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保育組技正、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森林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系主任、林場主任。

以往臺灣在發展經濟時,往往忽略了自然環境的維護,而導致生態破壞及生物多樣性的流失,近年來人們逐漸注意到這些弊端,生態旅遊、社區林業、林下經濟等概念便應運而生。它們的共通目標,都是如何為地方找到保育與生計共生共榮的經營形式。

過去認為要保護山林,就必須排除所有人類活動,但隨著臺灣保育觀念的轉變,漸漸發現並不是所有的利用方式都會傷害山林,林下經濟一詞的出現,代表人們開始尋找有哪些一級產業適合在山林中進行。

雖然林下經濟較強調一級產業面向,但從六級產業化角度觀之,生態旅遊也是林下經濟的一環,因為山林物產需要環境教育、食農教育、生態旅遊等解說活動來為其加值。林下經濟與一般農業六級產業化的差異,在於著重於找出適合當地山林獨特物產,而非平地常見作物。例如屏東縣霧臺鄉大武部落引種培育俗稱山當歸的「臺灣前胡」,打造為當地特色作物,便是著眼於它是臺灣特有種,具有難以取代的特點。

在推動林下經濟時,我十分重視里山倡議三摺法的引導,以我在屏東縣霧臺鄉原鄉部落的實踐為例,這三大原則分別是「維護多樣化生態系統功能,強調生活、生產、生態一體發展」、「善用在地知識結合現代科技,結合不同領域專長,運用自然資源」、「結合社區、地方政府、民間組織甚至都市居民,發展自然資源管理的夥伴關係」。如果沒有納入里山精神,林下經濟也可能對山林造成負面影響。

在我受教育的年代,父母總是告誡子女要去都市發展。過去大家認為鄉村沒有希望,但現在我們要回到自己曾經放棄的地方。鄉村是心靈的原鄉,當我們感到疲憊,總會想去鄉村接觸自然環境和人情,它的問題不只是鄉村居民的事,住在都市裡的人也要關心。希望能有更多人在里山精神的基礎上,一起來思考林下經濟的各種永續面貌。

更多內容請見《豐年》2018年09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