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戰國土計畫,環團要政府與農同行

文、攝影/ 林宜潔 圖片提供/ 社團法人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全國國土計畫」草案「農業發展」與「城鄉發展」專案會議今明在內政部營建署召開,審議內容包括全國農地總量、如何處理違章工廠等重大議題。

由於現有農地數量比安全存糧所需的面積,少了  6萬公頃,地球公民基金會聯合其它公民團體,呼籲專案會議確切討論「農地總量落實管理」,不要減少各縣市應劃為農業發展區的土地範圍,並落實「高汙染違章工廠即報即拆」,守住流失中的農地。

各縣市需承擔責任,落實保障農地總量

為維護臺灣糧食安全,全臺約需74到81萬公頃的農地。目前只有68萬公頃可耕作面積,距離最低面積仍差6萬公頃,每年還以4千公頃的速度流失農地。而在全國國土計劃中,農委會分派給各地方縣市政府的應維護農地總量為79萬公頃,部分農業大縣有高達一半土地劃入農業發展區,出現反彈聲浪,質疑將影響地方發展。

「各縣市政府不應該再動手腳去減少區域內應該畫為農地的資源。」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表示,各地方政府應規劃地方農業發展的願景,而不是退守國土計畫草案裡明定各縣市政府必須控管的農地資源面積總量。比如,在桃園大溪就有15公頃的農地目前被劃入都市計畫區,湯琳翔說明,過去因為錯誤政策加上重工輕農的思維,導致農業被視為地方發展阻礙。農地存量攸關糧食安全與產業均衡發展,各地方政府責無旁貸。

台灣農村陣線成員許文烽表示,農地總量管制必須要「適地適規劃」。農委會應該計算各類作物預計提升的自給率,提出具體目標跟數據,進一步規劃在哪邊的土地生產,才能在國土計畫裡面去保障農地總量。

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其它公民團體,聯合呼籲國土計畫審查會議勿失守農地。

遵守農地劃設順序,並有配套措施

為了維持農地資源面積總量,湯琳翔強調,如果一塊地兼具劃入城鄉發展區跟農業發展區的條件,則必須遵守國土計畫草案裡劃設順序,以農業發展區為優先。另外,農地總量管制應該配套「農地流失補償機制」。許文烽說明,在農地總量劃設完成後,如需對已劃設的農地進行開發,就必須在農地周遭挪用另一塊土地恢復成農業使用,作為補償配套,才能真正維持農地總量。

保障都市計畫區內的農民權益,農五劃設標準應重新訂定

目前全台約有10萬公頃都市計劃農地,草案規劃中,能劃入農業發展區中的第五類(以下稱農五)的條件必須是大於25公頃的優良農地,且農業生產使用面積比例達80%的都市計畫農地,才能劃入農業發展區第五類。

公民團體質疑該類的劃設標準訂定過於嚴苛,恐將導致原本能用來農業生產的土地被排除,導致都市計畫農地大幅減少,損及相關農民權益。

中科汙染搜查線秘書長徐宛鈴說明,未來農政資源主要投入於農業發展區,農五劃設標準嚴苛,未劃入農業發展區的都市計畫農地,將會缺乏中央資源,損及農民權益。而且都市計畫農業區鄰近人口密集的都會區,運輸距離短,目前也有生產易損傷葉菜類及自產自銷的農友。建議農五訂定修改為「面積規模大於10公頃以上,農業生產使用面積比例達80%以上」,且刪除「未有都市發展需求」的條件。

國土計畫將決定臺灣農地命運,環團呼籲各部會應針對高汙染的工廠優先處理、對違章工廠進行分級,以落實農地農用。(圖片提供/社團法人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創辦人蔡嘉陽)

違章工廠議題,跨部會須共同處理

在目前總量已不足的農地中,還要扣除約1萬7千公頃遭到違章工廠與非法農舍佔用。根據臺灣環境資訊協會研究員張淑貞統計,其中有高達5,400間屬於中高汙染工廠。雖然農委會已於日前公告根據「保護農地 – 拆除農地上新增違規工廠行動方案」進行第一波拆除17間,並將於年後公告第二波名單,面對如此龐大的違章工廠數量,仍是緩不濟急。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郭鴻儀說明,違章工廠的處理涉及環境汙染、國土空間、都市計畫、建築法規、工廠管理輔導等跨部會問題。呼籲各部會利用這次討論針對高汙染的工廠優先處理,訂出搬遷、拆除等時程,並對於違章工廠進行分級分類,提出產業園區規劃,以落實農地農用,未來國土計畫才有辦法落實。

「廠商買了就被算入工業區,很多根本是閒置的。」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呼籲,工業局應該公佈工業用地使用現況圖資,不應將閒置的工業用地納入工業用地使用率。更進一步,應該原價收回工業區閒置用地,針對違章工廠進行分類分級後,進入工業區,而非放任工業區成為土地炒作手段,讓原本應該農用的農地被違章工廠錯誤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