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保新政策為無農地者解套,農委會:「人地脫鉤」最快年後上路

文/ 林慧貞 圖片提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農保將有重大變革,由於許多青年農民沒農地,地主又不願意簽書面契約,因此難以申請農保,農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將訂定行政規則,讓加入農保可以「人地脫鉤」,從農全年收入超過 25萬、生產成本 15萬,或耕作面積達到農委會標準,如水稻 2公頃,農民就可憑銷售證明、購買資材的收據,向各地農改場申請加入農保,領取相關補貼措施,最快農曆年後就可上路。

認定標準:銷售證明、生產成本單據、耕地面積

1951年政府「三七五減租」政策,規定地主不能終止租約,即便後來終止了,仍有許多老農擔心地收不回來,至今都還不願意和租地的農民簽書面契約,但口頭約難以認定從農事實,導致許多剛踏入農村的青農沒辦法申請農保,也無法領到天災救助和農民相關福利。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多次和主委到地方農村,發現青農無法申請農保的問題很嚴重,因此內部積極討論,已擬好相關草案,由現行「認人、認地」方式申請農保,逐步調整到「人、地脫鉤」模式。

農委會已擬定實際耕作者加入農保的行政規則,初步規定,申請人年紀必須在65歲以下,且符合下表中三項條件的其中一項。其中經營面積水稻最少要2公頃、雜糧1.3公頃、茶0.6公頃、蔬菜0.4公頃、花卉0.3公頃、果樹0.4公頃,設施栽培則不限制面積。

(製表/洪嘉鎂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陳吉仲表示,25萬元收入的依據是每年的農業統計年報,主力農家分小、中、大型,小型農家年所得大約是25萬元。

生產成本15萬,則是統計年報中,農家收入扣除自己的勞動成本後,所得出的數字;各項作物最小栽培面積,是依據年收入25萬元,參考各項作物成本收益,換算出的耕作面積。

至於為何設施栽培不限制面積,陳吉仲解釋,因為設施可能規模小,面積收益就不錯了,「例如菇類0.1公頃,產值就滿大的」,因此只要檢附前一年農產品銷售證明,或農業生產資材憑證,符合上述規定數字,即可加入農保。

四種對象優先

由於尚在試辦階段,目前優先適用對象限定以下四類:

  1. 入選農委會百大青年農民
  2. 各地青年農民聯誼會成員
  3. 通過四章一Q(有機驗證、產銷履歷、CAS臺灣優良農產品、吉園圃安全蔬果或具有生產追溯QR Code)驗證,及通過友善環境認證的農民
  4. 配合其他農業政策的農民

陳吉仲指出,上述前三項合計,約有3萬個農民沒有農保,列為優先適用對象,包括通過四章一Q、友善或有機驗證農民2.6~2.7萬人,百大青農約469人,各地青農聯誼會2千多人。

現行農保保費政府每月補助260元,農民只要繳78元,農委會表示,上述3萬個農民,不一定每個都想加入農保,因此還沒確定要編列多少經費,目前農保補助經費由內政部編列,修法時會邀請內政部、勞保局評估可能需要支出多少。

畜牧、漁業是下一波對象

由於從事畜牧、漁業的農民大多保勞保,承租水利署水利地的農民耕作情況則較不穩定,因此皆沒納入第一波適用對象,陳吉仲表示,後續會做動態滾動式調整,若需要放寬到更多對象,會再調整,剛開始希望走得穩健一點。

實際耕作者加入農保措施屬於行政規則,只要農委會主委林聰賢簽核後就可實施,不過由於保農保有一定行政流程,農委會必須修改「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增訂實際耕作者得申請加保的法條,修改完成後要經過一個月預告期,因此農委會預估,最快農曆年後可正式上路。

每年都要重新申報

以往農保都是由各鄉鎮農會辦理,但這次為了加速流程、謹慎審查,由農委會轄下7個改良場受理申請,改良場會同農地坐落所在地農會、鄉鎮、市、區公所及農糧署各區分署,派員辦理現地勘查。

舉例來說,臺中、彰化、南投欲加保農民,可以到臺中區農改場登記種植面積、農產品,選擇用面積、收入或成本憑證認定,符合其中一項資格即可申請。

陳吉仲表示,為了確保預算投入真正耕作的農民,加保人每年都要提供從農相關事實,向農改場重新申報,不是申請一年後就持續加入,未來相關補貼、福利,都朝向「人地脫鉤」,讓實際耕作農民受到保障。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率輔導處、農糧署開記者會,對輔導實際耕作者申請參加農保的政策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