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改革如何利大於弊? 農民:只盼穩定供水

合作刊登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攝影 / 汪忠信 座談主辦 / 財團法人豐年社

農委會預計將 17個農田水利會改制成公務機關,引發外界討論,有水利會擔憂資產形同充公,農民則懷疑颱風、大雨時,公務人員是否可以像現在的水利會人員一樣,24小時開關水門;不過也有人大力贊成,彰化縣莿仔埤圳產業文化協會總幹事陳慈慧反應,當地水利會隨意調撥農業用水給工業區,農民等工程做到家門才知道,「到底制度出了什麼問題,讓水利會可以這樣不照顧農民?」期望改成公務機關可受更多人監督。

水利會須受更多人監督

農委會規劃,未來將成立農村及農田水利署,轄下設6分署,管理17個農田水利會,今天下午豐年社召開「農田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座談會」,邀請石門、嘉南農田水利會及農民、學者、民間團體與會,現場提出許多實務意見,包括水利會既有資產如何處理、員工升遷和工作權益保障、如何監督水利會調撥農業用水給工業、防止工業廢水排到灌溉溝渠、改制公務機關後能否24小時開關水門等等。

彰化縣莿仔埤圳產業文化協會總幹事陳慈慧表示,彰化溪州1萬8,859公頃都靠莿仔埤圳灌溉,但當地水利會沒告知農民,民國98年獨斷跟中科簽約賣水,「等到工程都到家門口才知道」,逼得農民上街頭,中央官員來關心後也認為工程有問題,要求停工,沒想到隔天水利會還是照常動工,「到底制度出了什麼問題,讓水利會可以這樣不照顧農民?」

此外,彰化原本就缺水,卻因為圳路損壞,珍貴的灌溉水流到排水溝,也有農民田前面的給水溝崩壞,引不到水,多次向水利會反應,卻得到「沒錢」、「不是我們管」的答案。陳慈慧說,農民反應好幾年,還是拿水利會沒辦法,這次聽到說要改制成公務機關,許多農民覺得很好。

嘉南農田水利會供灌臺灣重要糧食生產區,灌溉小組長許俊明表示,不反對也不贊成,希望越改越好,嘉南水利會服務灌溉的面積大,財政相對困難,經常要四處找錢,希望改為公務機關後可以增加經費、人力。

另一位嘉南水利會小組長顏瑞雲則贊成改制,他指出,許多水路年久失修,每次跟站長、主任反應,都說修理費不夠,再等一下,「但你淹水一、兩年還可以,到五年都不修圳路,農民就跟你翻臉了。」此外,現在管理水門開關的掌水工薪資低,一天850元、24小時服務,一般農工都是1,000~1,200元起跳,希望未來改制公務機關可以平均分配經費。

花蓮玉里農民曾國旗擔憂,現在若有風災、枯水期、圳路水量調配,水利會一通電話就到,若變成公務體制,受一例一修等影響,是否能做到24小時開關水門成問題。(圖片提供/林良懋)

農民憂公務機關給水效率降低

農委會規劃,農田水利會改制成公務機關後,現有職員和公務員制度雙軌並行,不具公務員身份的職員退休後,再補充一個有公務員資格的人進來,漸漸取代。不過花蓮玉里農民曾國旗擔憂,現在水利會第一線人員24小時工作,若變成公務體制,「未來公務員有辦法做到這樣嗎?」

他以自己的大伯為例,擔任小組長已超過50年,風災、枯水期、圳路水量調配,一通電話就到,若按照公部門機制,需符合政府採購法、一例一休,和現場情形會有很大落差;且許多清理涵管的工作並非發包就能解決,現在是由下而上,由社區、水利會工作站主動清理,沒有多少公務員願意爬到涵管內,清樹枝、淤泥。

曾國旗也指出,現在若砂石淤積阻礙水路,水利會可以用小額經費馬上搶通,若進入公務體制,按照自己當里長經驗,天災來時需跟公所申報、會勘、再次會勘,之後規劃、設計,最快半年才能施工,期間農田可能遭受的損失不知如何保障。

農委會有意設置基金會,管理目前17個水利會的資產,專款專用在水利灌溉,但石門農田水利會主任吳燕麗質疑,當初蓋石門水庫時,農民也有出錢,每個水利會的收入來源都不同,未來如何公平分配基金?

農委會農田水利處謝勝信處長強調,基金一定會專款專用。

既有員工、資產如何處理?

對上述疑問,農委會農田水利處長謝勝信一再強調,基金一定會專款專用,「水利會資產絕對不會變成政府的」。他解釋,全臺水利會事業用資產,也就是土地和現金,共有756億,將成立特種基金,專款專用;其餘非事業用資產有0.15萬公頃土地(編按:即圳路報廢後,水利會拿去多角化經營,如出租或興建大樓),將成立公益性財團法人,收益也是專款專用在農田水利事業。

現場有人疑問,每個水利會貢獻基金比例不一,比較富裕的水利會和財政困難的水利會,如何合理分配經費?謝勝信表示,每個水利會的分配額度,可以廣納意見討論,政府也可以挹注經費。

針對現有水利會人員工作權,謝勝信回應,水利會員工經驗豐富,難以取代,「是很重要的資產」,改制後人員現在位階和未來升遷都不受影響,小組長和掌水工薪資會由基金支應,效率較高。

他補充,現在有些水利會財政困難,基層員工會擔心沒保障,改成公務機關後,員工就不用擔心了。

農委會召開座談會,邀請石門、嘉南農田水利會及農民、學者、民間團體與會討論。

民團:可階段性改成公務機關,長期還是公法人較好

現場民間團體則站在水汙染防治立場,支持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吳其融表示,現在水利會的角色被弱化,例如台中精密機械工業區在大肚溪的廢水放流水口,就位在當地水利會灌溉取水口上方200公尺,水利會卻完全沒被告知,過好幾年才知道,但大肚溪和周邊稻田已被汙染了。「很多水利會都想改變,但現在都只能做消極抵抗。」

吳其融認為,改制成公務機關只是階段性任務,讓水利會更健壯,改變跨部會協商時的弱勢情形,之後可再回歸成公法人,因為公法人相較公務機關來得有彈性,很多問題需要跨縣市、跨區協調。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成員吳麗慧表示,改制成公務機關是「不得已的作法」,改不改都各有好處,但現在農地汙染嚴重,改成公務機關後可以受更多監督,也可加強取締,但原來水利會人員權益一定要受保障,農民和全民的用水、糧食安全也要保障。

謝勝信表示,現在水利會知道有人違法搭排廢水到灌溉溝,只能通報地方政府,未來會修改《水利法》,讓屬於水利會灌區的溝渠可以歸農委會管理,改制後分署可以直接開單,降低農地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