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飽讀好書】《美國主導下的尖閣問題》

內容提供/八旗文化 文/豐下楢彥
為什麼你該讀這本書

尖閣,臺灣俗稱的釣魚台,一直都是國際間頗具爭議的議題。然而,表面上看似是日本、中國、臺灣的爭奪戰,其實背後最大的影舞者是美國。本書將從地緣歷史、外交軍事等角度切入,深入探討中日關係、美日關係,並進一步分析日本外交走向。

劃入日本領土

尖閣群島是由魚釣島、久場島、大正島、北小島、南小島五座大小島嶼以及三處岩礁組成,總面積約六平方公里的群島。以最大的魚釣島(面積約三點八平方公里)為起點,尖閣群島位在距離沖繩本島約四百二十公里,距離石垣島約一百七十公里,距離臺灣約一百七十公里,距離中國大陸約三百三十公里的位置。

首度把開拓的路線劃上長期是許多無人島嶼的尖閣群島的,是福岡縣的實業家古賀辰四郎。他在一八八五年向沖繩縣申請開拓許可。然而沖繩縣卻表示,「因為無法斷言尖閣群島與中國古書記載的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是否有所不同,有必要慎重調查」的判斷。

一八九五年一月十四日,日本內閣決定在尖閣群島建設國標,並劃入沖繩縣,該群島正式成為日本領土。然而,因為至此之前「沒有國家做出領土主張」,這項決定就沒有向周邊各國傳達。

一八九六年九月,發給古賀為期三十年的無償借用魚釣島、久場島、北小島、南小島等四座島嶼的許可。正式的開拓從此時期開始,最盛時期還有進行採集鳥類羽毛、開採磷礦、製造鰹魚乾的事業,有將近兩百五十人居住在魚釣島及久場島。然而,也由於伴隨著日中戰爭的發生,導致糧食供應情況惡化等因素影響,尖閣群島在一九四〇年左右又變回無人島。

沖繩在太平洋戰爭末期變成了「淒慘的地面戰鬥之島」,然而美軍看出沖繩在戰略上的價值,在日本投降後依然將沖繩置於其軍事佔領的直接管轄下。最後還因為一九五一年舊金山和約的第三條規定,沖繩從日本被分離出去。

但在從日本投降,歷經和約到一九七二年沖繩回歸日本本土為止的期間,尖閣群島明確地被定位為「沖繩的一部份」,一直被置於美軍管轄之下,包含做為訓練場使用

「領土爭議」的產生

尖閣群島經過以上過程,變成國內外政治的焦點浮上檯面的契機,是一九六八年十月到十一月,由美國國家海洋測量局集合日本、韓國、臺灣的地質學者在東中國海進行的海底調查。藉由這項調查,發現黃海有一個堆積盆地、東中國海有兩個,這些堆積盆地可能有豐富的石油蘊藏。

在隔年一九六九年五月,正式報告書推出。關於領土主權,同年九月臺灣的外交部長魏道明表明,「釣魚台等五座島嶼屬於國民政府」,之後有關機關陸續決議「釣魚台群島是臺灣固有領土」。同年十二月,中國的新華社與人民日報也呼應臺灣的動向,在同年十二月首度主張對尖閣群島的領土主權,雖然是非正式的方式。

一九七〇年七月,琉球政府在五座島上七處地點設立領域標示板。同年九月十日,琉球政府在再度確認了前文所述的歷史經過之後發出「領有宣言」,表示「尖閣列島屬於琉球,包含在將於一九七二年歸還日本時將歸還的區域內,這件事情明白到沒有任何被質疑的餘地」。

那麼在日本本土,進行了什麼樣的因應呢?

對此,愛知揆一外相答詢說:「有關尖閣群島領土主權問題,任何政府都沒有要交涉或做什麼動作的道理。從領土權的立場來說,這很明確是由日本方面擁有領土權,我的立場就是如此。」

就這樣,透過這般議論,扣除一部分相關人士,日本本土大部分的日本人,第一次知道在沖繩本島南方超過四百公里遠的海域有個名叫尖閣群島的許多島嶼,而且那些島嶼還是日本領土。

中國方面的主張

那麼,應該如何評價臺灣、中國對尖閣群島的領土主權所做的主張呢?

臺灣的情況,與其說是要尋求尖閣群島的主權,倒不如說是在尋求領有沖繩本身的問題。而且關於尖閣群島,有所謂「殖民地問題」的論點存在。

那麼,中國方面的主張又是怎麼樣的呢?

簡而言之,尖閣群島不包含在因為舊金山和約第三條而被置於美國「全權支配」下的沖繩,而是包含在因為第二條而最終被從日本切割開的臺灣。依照這個邏輯,就會變成尖閣群島在一九五一年舊金山和約簽訂時,就已經是中國領土了。

但是實際上的情況,是中華民國緊接在日本接受波茨坦宣言之後,於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就正式將臺灣劃入中國領土。然而,儘管在當時的情勢下要把尖閣群島劃入中國領土並無任何障礙,中國卻沒有採取該項措施。

再進一步說,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盟軍最高統帥總司令部以《有關分離邊遠地區行政的備忘錄》,發出將一定的區域從日本的行政上分離的命令把尖閣群島也包含在沖繩縣的範圍內。儘管如此,卻完全沒有身為同盟國一員的中華民國有進行過任何抗議行動的跡象。

不過,最初有關尖閣群島島嶼的記述出現在一五三五年的《使琉球錄》,而在之後編纂的《海圖》中,被命名為「釣魚嶼」、「黃尾山」、「赤嶼」的三座島嶼,被跟從臺灣外海連接到福州南方的海域一起標示了出來。尖閣群島有被列入福建沿海的中國領土島嶼群中這件事,被認為是正確無誤的。

七十五年的「空窗期」

話說,在野田政府決定將尖閣群島國有化之後經過約兩週的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中國國務院公佈了以「釣魚島是中國固有領土」為題的白皮書。這份白皮書可以說是由三點核心論述組成。

首先,是「中國的先人們才是最先發現尖閣群島,並加以命名的」這項主張。具體地說,是指稱十五世紀初期的古代文獻很早就記載釣魚島、赤尾嶼等地名。

接下來,是「日本竊取了釣魚島」這項主張。這項主張指稱,外務卿井上馨在日本將尖閣群島劃入日本領土前進言說應該節制會「招致清國起疑心」的行動,是因為「清楚知道尖閣群島屬於中國」。也就是說日本藉由日清戰爭「竊取了」尖閣群島這件事情是事實,日本此舉在國際法上不具效力。

還有,在這次的白皮書中強調的,是開羅宣言與以開羅宣言為根據的波茨坦宣言的問題。開羅宣言主張「日本要將所有從清國人手上盜取的區域歸還給中華民國」,一九四五年七月的波茨坦宣言規定「開羅宣言各項條款將獲履行」。

以上的主張說起來是「猜拳慢出」的議論,就算用了提到的許多資料,這些主張並沒有顯現出在現實上,中國有對尖閣群島進行過任何具體的統治。假設在過去曾有進行過有效統治的歷史的話,應該就會像前文所述,在日本投降之後進行的「將臺灣劃入中國領土」的過程中,理所當然地也會進行將尖閣群島劃入中國領土的程序才對。

自一八九五年日本正式將尖閣群島劃入日本領土以來,七十五年期間沒有任何來自臺灣與中國有關尖閣群島的主張要求,也沒有相關抗議,儘管日本「和平地」展現國家功能,到了一九七一年的階段,兩國才首度爭奪領土主權,開始展開正式主張與抗議,這般主張在國際法上不具意義。

本文摘自八旗文化《美國主導下的尖閣問題》美國主導下的尖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