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野生動物保育法
近日社群媒體上有網友拍攝影音,記錄媽祖繞境活動中有來自臺東的「十二星君」神將手出陣,其中毒蛇星君竟手持真蛇,且疑似三級保育類野生動物黑眉錦蛇。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13)日表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違法捕捉保育類野生動物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野生動物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須經申請同意才可以輸出入,但海委會海巡署在113至114年間查獲史上最大宗鸚鵡蛋走私案件,卻因犯嫌在運輸途中遭查獲,現行《野保法》未針對「走私未遂」明文訂定罰則,檢察官只能依法作成不起訴處分。
國人赴日旅遊可能購買熊肉罐頭攜帶回國,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4)日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範,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如要攜帶入境,均須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熊科所有物種均為《野保法》公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若違規攜帶熊肉罐頭入境,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萬元以下罰金。
為遏止任意餵養遊蕩犬貓,造成自然環境、生態衝擊,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近期預告修正「自然保護區設置管理辦法」等3項辦法,增訂禁止「餵食動物」條文,包括6個自然保護區、21個野生動物保護區及22個自然保留區適用,違者最高可開罰25萬元,修法預告期14天,若無反對意見,最快可在今年底前公告施行。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包括全面禁用獸鋏、炸藥與其他爆裂物;並為避免「王光祿事件」再度發生,原住民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應處以行政罰,免受刑事司法追訴,並保留首次不罰規定;以及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飼主應負通報圍捕責任,圍捕費用得由飼主負擔等規定。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4)日針對《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草案進行黨團協商,決議修法全面禁用金屬獸鋏,但對於俗稱「山豬吊」的金屬套索陷阱,考量實務上農民防治獸害及原住民狩獵仍有使用需求,不宜全面禁用,但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為避免山豬吊誤傷臺灣黑熊等非防治目標動物,將推動優先禁用大口徑山豬吊,推廣改良式獵具。
獸鋏會對野生動物造成嚴重傷害,俗稱「山豬吊」的金屬套索陷阱也常捕獲非目標野生動物,導致動物傷殘,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11)日審查《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草案,全面禁用獸鋏獲得立法委員一致共識,但原住民立委鄭天財考量原住民狩獵、山區農民仍有使用山豬吊套索的需求,希望進一步協商,委員會因此決議保留相關條文送交黨團朝野協商。
《野生動物保育法》自2020年起全面禁止象牙買賣,但臺北市政府2019年在原有《文化資產保存法》古物審議程序外,另制定「文物提報指定一般古物申請作業流程」,就有包括象牙在內大量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申請指定為古物,共129件通過審議,立委吳思瑤擬邀請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與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個月內共同研商修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4)日審查《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行政院版本草案規劃朝全面禁用獸鋏,並針對農民及原住民現行使用俗稱「山豬吊」的金屬套索陷阱,授權農委會林務局訂定管理辦法,限定農民、原住民身分及使用特定規格;農委會研擬草案已送至政院,在立院下個會期前將送至經濟委員會審查。
屏東縣霧臺鄉大武村去年12月2名顏姓男子非法獵捕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臺灣黑熊,並與黑熊屍體「三貼」騎機車引發社會各界關注,經屏東地方檢察署調查,總計9人涉嫌獵殺臺灣黑熊、長鬃山羊及臺灣水鹿等保育類野生動物,3年間就有4隻臺灣黑熊遭獵殺。地檢署6日偵查終結,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等起訴9人。